秦砚看着安华因为汗水淌得脸上道道黑痕又因刚刚喝水抹嘴让黑痕到嘴边戛然拐弯的脸,垂下眼帘。
他不知道她是打的什么算盘,如此轻而易举的将自己要去黑市做买卖的事情强硬地告诉了他。
是她毫无心机头脑,还是对自己过分的信任。说是没头脑,她怎会想到做吃食卖去黑市?如果是因对自己的信任,那这份信任从何而来呢?
“为什么要告诉我?”
安华一愣,当然是想如果你已经在黑市了,可以沾你的光,进出黑市也方便。当然,这话安华不能说。
“聊天不都是这样么,你吃饭了么?你要干什么去?”安华随口胡诌。
是她大意了,急于求成,她忘了,现在的人对黑市的忌讳,尤其像他这些被经常打压过的人,警惕心更是出乎意料的强烈。
秦砚知道小丫头没有说实话,他也不再多问。只叮嘱她把脸洗干净,顶着那张脸进城里,是不想别人注意都难了。
想想也是,安华只得就着瓶子里的水把脸洗干净了。
休息了一会,两人就又上路了,秦砚帮她提着背篓,安华也没有拒绝。她实在是没有拒绝的底气,自己背得要死要活的,他却 一只手提得毫不费力!
这年头的县城不像后世那样高楼耸立,到处都是商店商场。
整个县城只有一条主街,街面上没有几栋楼,最高的也就三四层的样子。
邮电局、革为办公、县政府、百货商店、副食品商店等等几乎都在这条街上。
来过一次的安华早就把这里的情况大概的方位记得差不离了。
果然,到了邮局附近,秦砚就说自己有事走人了。安华猜想他八成是提前走别的路拐去黑市了。
太阳不知何时已经从高高低低的房屋间隙渗漏出金色光芒来,晨间的县城有些雾蒙蒙的,人声渐渐响起。
安华无法,人家不愿带自己,只得继续背起背篓独自往国营饭店的那条街走去。
穿过国营饭店旁边的那条巷子,这次没费多大的劲,七拐八绕地就找到了黑市的那条巷子。
巷子里已经稀稀拉拉蹲着好些人了,每人身旁都放着篓子或者布袋子。安华有样学样选了个醒目的地方轻轻放下了自己的背篓。从篓子里拿出四瓶菌菇酱,并排摆好,又将一张提前准备好的白纸斜斜靠在菌菇酱瓶子前。
只见纸上是用铅笔特意描粗地写着:比肉好吃,与蔬菜同价!
巷子里众人对这新来的丫头看了又看,很多人不识字不知道纸上写的是啥,认得字的也因为隔着远,看不清,只拿眼瞥着人脸。
大家心中得出同一个结论来,姑娘长得真好。
安华无心别人的注目礼,观察了好一阵,发现巷子里偶尔进来个人几乎都是藏头藏尾地匆匆买了自己需要的就立马走了,安华只得将自己的摊子往前面又推了推。
眼见着一个夹着公文包,年纪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大叔走了进来,安华决定要自己把握机会。
“大哥,买吃的么?”安华未语先笑,站着问正打算擦身而过的男人,不等对方说话,她又殷勤地从背篓里端出一个碗来。
打开盖碗,里面放着各种各样的酱红色的好似肉一样的食物,闻着怪香的。
“大哥,您先尝尝,不好吃不要钱。”安华递上一双筷子,仍旧笑眯眯地看着男人。
男人本要拒绝,他只是想来买点米面。只是,人都爱听好话爱看好看的东西,尤其是小姑娘笑得天真又充满期望的样子,让人无法拒绝。
“你这是什么?”男人问。
安华踢了踢脚下的宣传纸,说道:“比猪肉更好吃的猪下水!”
说着一脸傲娇地朝自己手中端着的碗努努嘴,示意他先尝尝看,那神情就跟小辈得了什么宝贝跟自家长辈炫耀一样。
男人也跟着笑了,接过她递来的筷子,夹了一筷子猪肚放进嘴里,眼睛顿时就亮了。
安华时刻注意着他的表情,又将碗往前递了递,说道:“大哥,您再尝尝别的吃口的,这是猪心,还有猪耳朵,都好吃的紧。做一盘肉菜,或作下酒菜都使得。”
男人又夹了两筷子,微微点头。
“这个怎么卖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