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七月聊了很多,对殷盼盼这个人,她既不反感,也不喜欢。
不知不觉走了很远,对穿商业街,又涉足了娱乐区,电话响起的时候,余七月看了眼,顿时有些意外。
电话是霍琛打的,从黑名单里拖出来后,这还是霍琛头一次联系她。
殷盼盼瞥了眼电话簿上“琛哥”这个标签,退后了两步,“七月姐,我去收拾东西,你先忙。”
经过对余七月粗浅的了解,殷盼盼对她,更多的是敬畏。
一个从普通家庭里“逃”出来的女人,能傍上霍琛这种高枝,在殷盼盼看来,挺具有传奇色彩的。
而且,余七月能被霍琛专宠一年多,已经是吾辈之楷模了。
余七月犹豫少顷,接起电话。
耳边,男人冷声质问,“在哪?”
余七月心弦不由的波动,记得王玉琳说过,男人的“在哪”,换一种说法叫做“我想你了。”
人不能只埋头往前走,偶尔也要反省自己走的路到底是不是通往成功的彼方。
几百个日日夜夜,她殚心竭虑,做个听话的宠物,收效甚微。
那不如反其道而行,试一试,反而勾起了霍琛心里的涟漪?
沉默的间隙,余七月思绪万千,开口时,她抚摸着店门口的独角兽陶瓷玩偶,消极怠工的疲软口吻,“娱乐区,挺新鲜的,有男模耶。”
男模露腰,露胸,站在一家spa馆外揽客。
之前余七月并没有注意到,只是在接电话的时候,往那望了眼。
“回来。”
命令的口吻简言意骇,不容反驳。
余七月握着手机愣了半秒,心弦似乎咯噔了一下。
虽然只是两个字而已,但能清楚的感觉到霍琛对她的一种需要。
“知道啦,马上回去。”她嘴角翘着,挂断电话。
很显然,这种办法可行。
人嘛,大概本性就贱,讨好乖顺的不喜欢,就喜欢征服难以管束的,仿佛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魅力。
余七月回到房间里,男人的脸比包青天还要黑,客房管家正在有条不紊的收拾行李,霍琛叠交着长腿坐在沙发上,指尖夹着烟卷,冷眸斜了余七月一眼。
这一眼清冷的视线,带着警告,带着不满。
如同自己养的宠物,溜达出去不回家,让主人苦等。
“琛哥,你瞧,我买了什么?”余七月装作一切如常,从手包里取出一件小玩意儿。
指尖套着扣环,漆金的链条下,是一个面偶人。
面偶人是一位足球明星,叫什么名字,余七月可不知道,她不喜欢看足球,只是因为霍琛的缘故,这张黑人面孔出现的频率极高。
“逛了这么久,就买了这个?”男人脸色依旧阴沉似铁,但眼底掠过一丝难以被人察觉的亮光。
“嗯。”
余七月动了动手指,指尖的面偶人挂件随着晃动,她接着问,“不知道琛哥看不看得上,这游轮上的东西太贵,我能卖得起的不多。”
虽然她这一身行头下来价值数百万,单单珠宝,就够秒杀游轮上大部分贵妇。
但她总不能扒下来,现场典当,或者用来以物换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