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禧十四年夏,右相之子平北域之乱,归途遇匪,下落不明。
大明朝最南域靠海的一边陲小城……再往南些的小渔村里。
离百从水中露出湿漉漉的脸,打着卷儿的发梢贴在耳边,轻柔荡漾的海面浮浪推着她往深海的方向去。
没有很大的风,这种推搡的力道在她看来微乎其微。
少女深吸一口气,潜入海里往岸边游了几米,海面下嶙峋的石头、死珊瑚和依附而生的贝类、细小鱼群都映入她的瞳中。
她像一条生于水儿的鱼,经过悠然觅食的鱼群时没有惊动任何一条。不至十秒,她从水里站起来时,离岸边也就约两丈远了。
脑里从她出生时就相伴的声音还在催促着:【快换衣服,别着凉了。】
离百在心里轻轻应了声,找到沿海自己放东西的隐秘洞窟,换了衣服后,单手提着沉甸甸的小篓子们,往家里走。
路上碰着附近几个渔村的人都会打声招呼。偶尔有人瞟一眼她提着的二三个篓子,封口严实,但体积小,大家也不至于欺负一个孤女。
同一个渔村的更亲近些,有心善的,当即从自己的货物里抓出一条小孩巴掌大的海鱼,蓝白斑纹,活蹦乱跳:“百崽儿,拿着,去炖汤喝。”
离百其实不想收,可脑子里的声音也和村民一样担忧着她的身体。
【崽啊,你都十四了,瞧瞧你这小身板呜呜呜,都是爸爸没用呜呜呜,爸爸是个小废物系统呜呜呜】
离百顿了下,抬手接了:“谢谢叔。”她想了想,从篓子里挑出两个顶好看的彩贝,递给慕叔。
慕叔就看着那穿着麻布衣服披着湿漉漉短发的乖巧孩子,很小心地接了鱼放入小篓子里,两手捧着彩贝,大眼睛又黑又亮:“叔,给你。”似乎怕他不收,她补了句,“海儿姐喜欢的。”
慕叔的心软软的:“成,叔收了,记得找你海儿姐玩。”
离百应了,看他背着大篓,伸出手扶了一把,想了想,跟去几个村子汇集的小市场转了圈,用花了十个彩贝,买了一捧刚开出来的珍珠。
卖给她珍珠的是个爽利的汉子,擦了把汗,把汗巾重新扎回头上:“百崽儿,还养着那条珍珠鱼呢?”
离百摇了摇头:“被陈家姐姐买走啦。”
“哦豁,多少贝?”
“六十朱贝。”离百把珍珠放入小篓子里,朝汉子他们挥挥手,小跑走了。
汉子的老婆忍不住说:“陈家的真不是个东西,连个孩子的钱也坑,我上次去看哩,那条珍珠鱼被百崽儿养得忒好,品相可是上等的,要不是没路子,卖到镇子里也赚得一笔。”
一个朱贝相当于一个铜钱,一个朱贝能换二到五个彩贝不等。
而珍珠鱼要用珍珠养,六十朱贝是最下品的价钱。
“好了好了,陈家崽儿也不是故意的。”汉子大概知道陈家女孩的情况,因为身体差,出不了海,在家里是最不得宠的那个,拿出六十朱贝来估计攒了不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