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一声哀叹,打破了清晨的寂静。
蒲逸仙起身,环顾四周,入眼的是从未见过的原始森林,高耸入云的大山,以及衣不蔽体、不知廉耻的光着身子的人!
不过这个场景,蒲逸仙已经习以为常了,看着周围渐渐忙碌起来的族人,他也得开始为今日的狩猎做起准备了。
近乎两米的身高,浑身腱子肉,数百斤的巨石,可以轻轻松松的拎起来,这要是放在前世,蒲逸仙一定十分高兴。
但是在这个先天灵气充裕,灵物遍地的上古洪荒!有鸿钧道祖、有女娲娘娘、有盘古三清、有西方二圣的洪荒世界!他却不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了。
更别说现在的洪荒,可是巫妖两族称霸的上古时代!
要知道,如今除了女娲娘娘在不久前造人成圣之外,其余五圣还没有证道,这几位天定圣人都在忌惮巫妖两族势大,不得不避其锋芒,躲在自家道场中,不敢轻易下山行走!
他一个连人仙都不是的小小人族,生活在这么危险恐怖的洪荒世界,哪里高兴的起来?
至于学习某些前辈,去各处仙山灵地拜师学艺,蒲逸仙倒是想,但他这个弱小的身躯,有什么能耐可以从周山山下,跋山涉水,横跨亿万里,一路上平平安安,拜入那些仙人门下呢?
而且就算女娲娘娘发了庇护人族千年的道誓,但这也仅限于那些各族修士。
可是洪荒中,除了各类修士之外,还有无数野兽啊!光是这些野兽,都足以让他身死无数次了。
“为什么那些洪荒小说中,主角不是先天跟脚,敢与圣人争锋,就是能随随便便拜入圣人门下,成为圣人弟子!可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族。”蒲逸仙心中悲愤的咆哮着。
但不论他心情如何,最后都只能老老实实的跟随大部队,去到荒野猎杀野兽,为部族弄来食物。
辛辛苦苦的忙活了大半天,蒲逸仙随着众人弄来了几只野兽,可以让数百位族人不用饿肚子。
等到金乌即将落下的时候,一众族人聚集在一起,撕碎野兽的尸体,将这些生肉分给众人,有的族人还会拿起骨头做的盛具,喝着里面的兽血。
吃生肉,喝兽血,蒲逸仙来到洪荒后,过得都是这种凄惨的日子。
但没办法,谁让燧人氏还没有发现火焰呢?
消化了女娲娘娘传授的知识,以及从后世知晓的情况,在这个危险的洪荒世界中,蒲逸仙可不敢乱来,只能老老实实的,等着燧人氏发明钻木取火,弄出火焰来。
吃完生猛却已经习惯了的一顿晚饭后,蒲逸仙裹了裹兽皮,开始考虑起自己要如何才能在洪荒世界中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