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栖一早起来,腰酸背痛。
因为堂翊这个大块头一整夜都把他抱得紧紧的,他是真没想到堂翊有这样的习惯。
他觉得郁闷。
以往睡帐篷时,两人各自有一床被子,那时候堂翊睡得像个死猪,哪像昨晚那样像个八爪鱼似的,他掰了好几次,这家伙都没醒。
现在他的身体就像是被车碾压过似的,浑身酸痛,稍微动作大点,都痛得龇牙咧嘴。
堂翊这个王八蛋!
正在漱口时,孟栖突然想起昨晚的事,他把那男人的衬衫弄脏了,于是连忙呸呸吐出水。
他去敲门时,里面没动静。
“你在这儿干什么?”一道声音蓦然从身侧传来,孟栖被吓了跳,条件反射看过去。
堂翊慢慢走了过来。
他先是看了看他舅的房门,又转头看向孟栖:“找我舅?”
孟栖挑眉:“怎么,我找他还得向你报备吗,昨晚的事我还没跟你算账呢,先记着。”
堂翊失笑:“这么记仇。”
顿了顿,他又说:“我舅不在房间。今早上我看见他进书房了,估计在忙工作。”
他补充了句:“他忙工作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扰。”
孟栖想了想,本想推开邱渡的房门把衬衫拿出来,但好像有点不好。而且,堂翊这家伙就站在这里,见他进去拿衣服,肯定又要问这问那,孟栖又懒得解释昨晚的事。
于是他转身往楼下走去。
堂翊跟在他后面:“秦姨做的早餐挺好吃的,待会儿我们吃了,我带你去个地方。”
孟栖随口问:“哪儿?”
堂翊笑:“好地方,你去了就知道了,英子也去,还有她的几个好姐妹,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遇到喜欢的女孩,大胆去追。”
孟栖嗤了声:“我还用得着追吗。”
从小到大,追他的人都能排上一条街了,他就从来没想过追谁,一是没遇到让他心动的,二是他不想做主动追击的一方,那样的话,恋爱从一开始就处于被动的地步。
都说先爱上的会输惨。
孟栖骨子里其实有些傲,他喜欢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不让被别人的一举一动牵引着。
比如前世,其实落魄时,也有一些女人想要包养他,孟栖不屑一顾,哪怕成了乞丐,也没丢掉自己的底线,死亡也不是那么可怕。
可重来一次。
他又怎么舍得再死呢。
听到孟栖高傲的话,堂翊怔了下,随即灿烂笑了起来,“不愧是我哥们儿,就得有这样的底气。话说,我就没见过有哪个小姑娘长得比你还漂亮,你要是个女的……”
“滚。”孟栖面无表情。
他转过头,重重戳了戳堂翊结实的胸膛,一字一句强调:“另外,别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一个男人,这可不是什么褒奖的词语。”
堂翊被他戳得后退了两步,脸上有笑,其实孟栖手指头这么点力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
但他还是配合地后退。
堂翊无奈耸耸肩:“行,我下次一定注意点。”
孟栖郁闷收回手指。
——
邱渡手里端着咖啡,安静站在书房的落地窗前,他看见堂翊和孟栖有说有笑走出前庭院子。
几分钟后。
邱渡把咖啡轻轻放在桌上,走到办公桌后坐下,他双手交叠,下巴枕在上面,沉思着什么。
手机响了,他才回过神。
手机对面传来一个吊儿郎当十分欠揍的声音:“邱爷,今儿个要不要出来玩玩?我说,你好歹是个男人,真不解决生理问题?”
“不去。”邱渡冷漠。
刘页哼笑一声,耳边音乐声振聋发聩,他嘴角斜叼着一根烟,左右是两个白嫩的男孩。
这左拥右抱的姿态,任谁看了,都知道他是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的确也没说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