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熊抬起头:“英雄,这个部落太小了,水源也不方便,你可以住到我们部落去,从今日起,你就是我们的首领!”
战熊一死,他就是老大,一言九鼎。
外围数千人纷纷下马,单膝抚心跪拜:“首领!”
事情比赵破虏想象的要容易百倍,征服这些部落,只要杀死他们的首领就行了,无需短兵交接,这要少死很多人。
但赵破虏不想去平原的中部,他料定大乾和北武的战争为期不远,双方交战,势必要经过这个地方。
到那时,他便可以带着众部落去掠夺两国的兵马和钱粮。
如此行事,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壮大自己。
而此地不远处的瓮城,便是天赐的屏障。
“既然你们认了我这个首领,那我的话你们都肯听?”
“长生天在上!首领之命便是上天之命!如有不从者,便是对长生天的背叛!”
这会儿,赵破虏算琢磨出点意思来了。
部落所有人效忠的,并不是某个首领,而是上天。
他们心中只服从强者。
“你们都听真了,就以此地为根据,将你们部落的人统统带过来,要尽快。”
“是!”
这一战,只在顷刻间解决问题。
赵破虏过去征战四国的套路,对神弃之地不管用。
能少杀人,也是赵破虏心中宽慰的事。
但有一条,既然阿萝当众承认了是他妻子,就必须尽快安排婚礼,还要同床,不然归降的两个部落也会倒戈。
一回到帐中,老狼就先提了结婚的事。
这是稳定局面唯一的办法。
在神弃之地,所有部落的人都对食言而肥的小人嗤之以鼻。
“阿萝,你和赵英雄的婚事,今夜就办。”
“什么?”
阿萝如炸雷一般站起来,难以置信的看着父亲和几个兄弟姐妹,又注视着赵破虏,好像是要杀了她一般。
“阿爹,今天我说的话只是为了保护咱们部落啊。”
“结婚才是真正保护部落,我们都是长生天的仆人,说出去的话,绝没有反悔的。”
“可是……可是我跟赵破虏只认识没几天啊。”
“先成婚,慢慢的就熟悉了,当年我娶你母亲的时候,连面都没见过。”
“阿爹!我——我不要!”
这话说的,好像是赵破虏赖上她一样。
不错,阿萝确实是个大美人,身材没得说,性格也直率,但赵破虏还没可怜到去当舔狗的地步。
大丈夫何患无妻!
女人这样,赵破虏也不想留下来喝什么马奶酒,干脆起身离开了。
老狼还想挽留:“赵英雄?赵……”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必须成婚,否则赵破虏一走,黑虎部落和战熊部落就会以此为由,吞食狂狼部落。
不但整个族人性命难保,连狂狼这个名字都要在神弃之地消失。
到那时,他们有何颜面去见列祖列宗。
部落的女人拿来和亲,这是多么平常不过的事,哪个部落都有发生,毫不稀奇。
大哥声音冷涩:“阿萝,你太不像话了,刁蛮任性,可有想过全部落人的生死么?”
老狼附和道:“老大,你立刻去操办婚礼,全族人都要庆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