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昭闻言,将照片放下,蹲下身,看了一眼纸盒。
一共八套。
他按顺序打开,一件件精美的衣裳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入手的质感都极好,是这个年代能够生产出来的最好的面料了。
不像是土布和的确良那种粗糙不透气儿,这些料子亲肤柔软,颜色鲜亮,层层叠叠将这个时代最奢靡的一面堆在了谢昭的面前。
他一套套看了过去。
眼皮子直跳。
不得不说这位叶太太的审美还真是十分标准。
什么贵就买什么。
艳丽的丝绸,貂绒皮草,还有一些一眼看去就花里胡哨的各种搭配。
谢昭无奈又好笑。
这叶太太被人评价俗气,那还真是没有原因的。
心中快速将这些衣裳重组搭配了一番,谢昭终于开始动手了。
首先就是要去除掉脖子上的各种丝巾毛领,她原本就脖子短,脖子上的装饰过多,只会压了她的身高,越发暴露出脖子短的问题。
她上身偏胖。
那么上面就要深色,下身瘦,就要选择一条半身裙,露出纤细的脚脖子,减轻视觉体重……
他搭配得认真。
甚至一共搭配出了三套衣裳。
二十分钟后,谢昭站起身,将三套衣裳展示给叶太太看。
“这两套平日里穿就很好,稳重得体,大方娴静。”
谢昭说完,用手将最后一套衣裳拎了出来,“这是驼色的双排扣大衣,里面搭配半身裙和深色打底衫,大口领,戴上一条项链就很好看,也很显脖子长,最能凸显您的气质。”
叶太太眼睛亮了起来。
她盯着那衣裳看了看,忽然开口道:“可是,不会太寒酸吗?”
太素了。
她平日里习惯了珠光宝气,这一下子素色搭配,叫她有点儿别扭。
咋说呢。
她和叶浩东也是从小职员一路摸爬滚打上来的,苦日子过多了,这一下子富裕起来,她哪儿还能忍得住藏着掖着?
一句不恰当的话叫做——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她实在是难以接受。
“咳咳。”
谢昭掩唇,朝着叶太太看了一眼,“太太是觉得太素了?”
叶太太点头。
“我可不能给咱们烟草局丢面儿!”
谢昭笑着伸手,将自己带来的油纸包拎了过来。
“这是什么?”
叶太太疑惑问道。
谢昭慢条斯理拆着包装,闻言卖了个关子,“这是点睛之笔。”
最后一张油纸落下,里面的包包出现在了叶太太的面前。
这是一个,一眼看去就无比精致漂亮的包包。
手工刺绣,吉祥团云纹,款式新颖,而最点睛之笔的则是那一层栩栩如生的兔毛,柔软绵密,一看就知道是真毛。
那提手更是挺括有型,和漂亮的五金搭配在一起,凸显厚重和气质。
它静静地摆在桌子上,却叫叶太太再也挪不开眼。
她站起来,惊讶道:“这包好漂亮!”
谢昭笑着道:“太太好眼光,这是纯手工制作的手提包,用的是稀有的特供布,上面的兔毛都是冬兔,毛最好的时候取的皮毛,搭配您这一身衣裳,绝对是点睛之笔,再合适不过。”
素?
那就配一个一瞧就无比精致贵气的包包。
那么它就是最佳的点睛之笔,也绝对会成为全场焦点!
“我瞧瞧!”
叶太太忍不住站了起来,伸手将这款包包拿在了手里。
这一上手,越发感觉到了这只包的厚重和精致。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包!
“这是从哪儿弄来的?不是百货商店的东西吧?省城的百货大楼里我也没见过这种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