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按照这个走向下去。
自己一定会不可避免暴露自己一直栽倒在她苏晴晚的石榴裙下,从来没有起来过的事实!
然后,她就会在自己先开口说爱的时候,把自己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地像是玩狗一样玩弄自己。
接着,在自己爱得要死要活的时候,再一脚踹开!
就像是当初自己突然地离开一样。
毕竟。
虐身哪里有虐心来得畅快啊!
看着他为爱痴为爱狂为爱哐哐撞大墙啊!
而他,竟然真……
差点就陷进去了!
老天爷!
陈述总算是明白什么叫最毒妇人心了!
好哇好哇。
这个破地方是待不下去了!
还得躲。
毕竟所有的成功都源于后天的努力,所以今天和明天怎么舒服怎么活。
陈述觉得非常在理。
并且决定深刻贯彻下去。
一百年不动摇。
他将正哗啦啦流水的水龙头关上,靠在卫生间的玻璃门竖着耳朵开始偷听苏晴晚的动静。
这个卫生间在两个卧室之间。
想要打开大门出去,就一定要经过客厅,而经过客厅,就代表他一定会经过家里的厨房——
这也就代表,苏晴晚有概率会看见他。
一旦苏晴晚看见了他。
他就跑不掉了。
所以。
动作要轻,速度要快,走位要骚!
陈述轻轻地握住门把手,缓缓往下一压,将门推开一条缝隙,凑上前开始暗中观察。
很好。
苏晴晚还在厨房忙碌。
就是现在!
陈述蹑手蹑脚地推开卫生间的门,朝着大门缓缓靠近。
与此同时。
苏晴晚不顾自己脸上的妆容,轻轻拍了拍自己滚烫地脸颊。
如果不是上了一层粉底。
她的脸肯定会红彤彤的。
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皮肤很薄,所以只要稍微有一点点的情绪,就会表露出来。
所以两个人在大学谈恋爱的时候,陈述只要一抓她的手,她浑身看起来就像是害羞了一样泛着红。
第一次发现的时候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还以为自己被传染了什么皮肤病,赶紧挣脱了陈述的手,然后跑到医院检查也没有检查出什么原因。
后来苏晴晚再想这件事,找到了一个合理地解释。
或许是因为。
当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到极点的时候。
大脑还没有意识到这种喜欢,身体就已经先做出了反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