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珠好不容易跑到下新村时,穆景云和余淼淼正在接受众人的羡慕。
“这车真不错,凤凰牌呢!真行,才娶了媳妇又买新车。”
“十里八乡也就你这独一份了吧?唉,同人不同命,都是双手双脚,怎么咱连肉都吃不上,人家还买车了?”
“瞧他媳妇身上的新衣服,也不便宜。”
“啧,穆景云的媳妇真漂亮,比过年来村里唱戏的角还漂亮!”
“……”
穆景云被夸得飘飘然。
有车,有漂亮媳妇,人生最得意也莫过于此了。
过两年,两生个大胖小子。哎呀呀,他好满足!
“媳妇,媳妇。”穆景云用力握住余淼淼的手,含情脉脉的唤。
余淼淼不自在的轻咳:“这么多人看着,你收敛些儿。”
“我喜欢你,不需要收敛。”
“……”
他疯他有理。
反正她说不过他。
沈明珠看着他们眉来眼去,心痛如刀绞。
才短短两个月,二哥的身心都被余淼淼收走了。那她回岔河村还有什么意义?
不,有意义的!
沈明珠眸光猛沉,盯着余淼淼那张和自己极其相似的脸,绣拳紧握。
“明珠,你来了。”就在这时,新娘子喊。
众人才发现沈明珠的存在,包括穆景云。
不过他只是习惯性的回头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继续看着自己的漂亮媳妇。
漂亮只是基础,他媳妇身上有种特别美的气质,把他迷得不要不要的。
将来他们的孩子若遗传了她,一定也很漂亮!
“穆二哥,你和明珠是一起来的吗?”花珍珍笑着问。
余淼淼不屑的撇撇嘴,心想:你瞎吗?沈明珠和穆景云那么大的距离,哪像一起来的?
瞧沈明珠进门一会儿了还在轻喘,路上没少跑呢!
“不是。”穆景云大声说,“我和我媳妇一起来的。”
花珍珍诧异,怎么会这样?
“珍珍,恭喜你结婚。”沈明珠大大方方的走到花珍珍身边,有意无意的展示自己的容颜衣着。
确实出挑。
今日除了最风光的新娘子,沈明珠就是这里最风光的第三个女人。
第二个,是余淼淼。
白底绿花的裙子把的身段优势都勾了出来。她身上还有种骨子里透出来的清冷,太有味道了。
有她做对比,化了薄妆的沈明珠像个青涩的学生。
男人们的肾上腺更喜欢余淼淼那一类……
“明珠,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礼。我给你介绍我丈夫:刘建兵。”花珍珍说。
刘建兵皮肤黝黑,气质有点儿寒碜。
也可能是长得太着急,看起来像三十岁。而且,他都有抬头纹了!
花珍珍虽然姿色一般,但站在刘建兵身边,还有给人一种鲜花插在牛粪上的即视感。
“沈小姐,你好。我们以前见过的,你还记得我吗?”刘建兵问。
沈明珠没印象,婉转的颔首:“有些印象的。”
“珍珍时常提起你,说你很漂亮。”刘建兵笑。胸前的大红花也跟着抖动。
身为新郎倌夸别的女孩漂亮,挺唐突的。
也许别人不觉得,但余淼淼听得很不舒服。
“刘哥,你叫我明珠就行。”
“好的,明珠。”
余淼淼心里更别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