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假人靶子有半指厚,命中的正面是个小眼,后面却是一个婴儿拳头大的坑。
如果是羽箭,一百步的距离就是一百六十米,顶多让箭头没入假人一节手指的深度,甚至只是将将让羽箭插在上面而不掉下的程度。
火器能有这威力可就非常大了。
人的血肉之躯可远没有木头结实,而且在没有输血技术和抗生素的情况下,一个拳头大的血窟窿不论出现在身体哪个部位,都是足以致命的。
如果是正中躯干,更是会瞬间失去身体控制能力。
朱棣麻利地拉栓退出弹壳重新上膛再瞄准,一系列动作一看就是早在脑海里模拟过多少遍的了。
一个皇帝穿着龙袍麻溜地打枪,这画面确实反差感够够的。
剩下四发子弹很快打完,一枪打中假人小腹,一枪打中肩膀,一枪打中胸膛,一枪正中头颅。
由下往上的命中顺序,一看就知道朱棣是按弓箭的下坠幅度,去测试子弹弹道的下坠幅度。
打中肩膀那一枪是预判过多了。
不过五枪都能命中,这便能看出朱棣虽然身为帝王,但作为战马上的帝王,其射击本领是绝佳的。
另外一点就是用颗粒火药做发射药,其弹道下坠还是比较明显,能够保持直线的精准射程有些不够。
也有一部分是枪管钻孔技术或钢制零件加工技术不够精密,导致气密性不足。
朱棣拉开枪栓重新上弹,一百五十步靶子五发子弹打完。
一枪落靶打到地面,其余四枪虽然中靶,可都没有命中胸膛和头颅这样的要害。
不过一百五十步就是两百四十米的距离,从大殿空地到正对皇宫的中轴线,一比一的假人在这个距离看上去就是小半片指甲盖那么大的瞄准大小。
能够靠机瞄让子弹打到假人附近就已经很牛逼了,更别说还打中四枪。
“好兵器!一百五十步如此远的距离都能打中靶子,若是大军列队射击,无需过多瞄准,少说能打二百五十步。
等研制出了可用的放大镜,敌军都不等看到我大明将士的身影,就得被无形中射杀。
朕瞄准打完这十发子弹,仅用不到十几二十息,哪怕是顶好的弓手也没有比这更快更准的了。
尤其这枪练起来应当尤为简单,打上个百来发子弹怎么也能熟练打到百步内的靶子了。
弓箭下坠太快,又极要臂力,用力时手还会止不住抖更难瞄准。
想要练成一个精锐弓手,少说也要六七年,用这枪,只要子弹管够,怕是数天功夫就能练成。
有了这等兵器,弓箭和火铳什么的再也没资格与我大明将士较量了。
就是烟还是有点大。”
宋礼:“硝化棉应该已经在研造了,还算简单,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造出来。
届时便可将颗粒火药都换成无烟火药,不必再频繁清理枪膛了,按上天所述,射程和威力应当也能增加。”
汉王朱高煦这时凑上来。
“爹,让我也玩玩呗~”
朱棣朝着桌上努嘴:“那不是还有吗?”
“您这杆威力大啊,而且还不会炸膛。”
朱棣给他来了一脚。
“怕死就别玩。”
汉王去一边挑枪,并小声嘟囔:“我在科研院比你还先玩上,只是你那把射得更远,还只有一把……”
朱棣与宋礼又问道:
“既然定装子弹有了,按照上苍讲述,只要加上导气管,再给枪栓改进一下,应该就能造出来真正能够连射的自动步枪了。
既然没能研制出来,是遇到什么难题了吗?”
宋礼将手中的枪拆开,将里面的弹簧拿了出来。
“问题还是在合金上,我们暂时还造不出能够承受压缩伸张上千次且不疲劳变形的弹簧。
并且现有的弹簧在发射几百次后,就必须进行更换,否则就会卡住或无法击发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