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着给齐瑶发一条消息,此时背后的大门开了,齐瑶出现在我的眼前,她手上拿了一些吃的东西,原来是买早餐了。
我朝她微笑,“今儿起这么早?”
齐瑶的精神状态看起来不佳,眼睛红红的,淡然地回了我一句,“没睡。”
她一夜没睡吗?不会是因为我昨天凶她了吧?
齐瑶缓缓托着沉重的身躯走进房间,然后带上了门。因为昨天的事情我已经感觉到我们俩之间有了明显的隔阂。
我还是敲了敲齐瑶的门,“齐瑶,你白天好好休息下,昨天的事对不住了。”
齐瑶轻哼了一声。
没有再多的言语,我就赶着去上班了。到公司楼下的时候,一辆奔驰s480正好也朝我这边驶来,在我边上停了下来。
我嘴上还啃着刚买的杂粮煎饼,就这样看着孙梦影从后排走了下来。之前就隐隐感受到她的家境优渥,这一刻具象化了。
孙梦影也看到了我,开心的跟我打招呼,“早啊,丁容!”她今天穿了一身白裙子,手上拎着一个盒子。
我不急不忙地吃着手里的煎饼果子,“哎,孙梦影,你每天都是专车接送吗?”
孙梦影撇头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嗯,家里人不放心我出行,就让师傅直接接送我了。”
我靠,苏州也没有很大吧,又不是出国,至于吗?确实是我理解不了的范围了,我更加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以孙梦影的条件,她需要来这种小公司吗?或者她压根儿就不需要上班,像齐瑶一样。
把包装袋随手扔进垃圾桶,我不由地问孙梦影,“哎,孙梦影,你怎么来的我们公司?”
孙梦影的眼神闪了一下,“害!我不愿意去我爸公司上班,他可烦了。就想着自己先找个小公司呆呆!”
孙梦影不愿意去她爸爸公司上班,齐瑶不愿意去她叔叔那儿上班,你们可真行,我愿意去啊,能不能给个机会啊?
我暗自腹诽,顿觉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呢,少年彼岸还远,仍需努力啊。
来到公司,孙梦影站在工位上打开了盒子,“我昨天做了点饼干,带给大家尝尝,希望你们会喜欢。”说着边给大家分了起来,一众同事纷纷表示感谢。
孙梦影分到黄宇的时候,刚好是最后一块,那么就意味着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没有拿到她的饼干,那就是我。
当时的我简直尴尬极了,我感觉我的脚趾都能抠出三室一厅了,为了缓解这么尴尬的氛围,我只能假装不在意,拿着杯子去倒水。
不是,孙梦影什么意思啊?她一个千金大小姐,接受过高等教育,数学总不能是体育老师教的吧?公司拢共就那么几个人,又没有新同事的加入,这也能数错的吗?
轻轻摇了一下头,我拿着水杯走回了工位,意外地发现我的工位上出现了一块精美包装的小蛋糕。
咦,这是孙梦影给我的吗?还不等我问她,黄宇的脑袋凑了过来,贱兮兮的来了句,“丁容,你的怎么是蛋糕啊?孙梦影,你区别对待啊?”
孙梦影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没有,丁容之前教了我很多东西,特地感谢下!”
确实,我对孙梦影那是一个毫无保留的输出哇,这小妮子是真的运气好,刚来没多久就有一篇文章爆了,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黄宇发出一声意味深长的哦声,“不一般,你俩关系不一般!”
孙梦影的脸皮薄,此刻只能低下头,为了缓解她的尴尬,我立马呵斥黄宇,“去去去,饼干还堵不住你的嘴,哪儿凉快呆哪儿去!”
然后又笑嘻嘻地跟孙梦影道谢,“孙梦影,谢谢你的蛋糕哈!”
孙梦影点了点头,就开始工作了。我感觉她还真是挺喜欢这份工作的,也可能是上来就尝到了甜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我刚来那会儿,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出了第一条爆款文章。
把孙梦影的蛋糕放到一边,我坐在工位上就这样准备开启一天的工作,仔细研究着各种数据。
中午的时候,孙梦影给我发了一条消息,问我中午能不能和她一起去吃沙县。我没好气的问她,一个沙县而已,有那么好吃吗?
不出意外地,我和孙梦影两人又坐在沙县大酒店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两盘一模一样的蛋炒河粉。沙县里面,我最爱吃的是鸭腿饭,其次就是这个。
我拿着筷子指了指盘子,“孙梦影,你为啥要跟我点一样的东西啊?”
孙梦影的反应也是相当快,“啊,我觉得你比较有经验,所以点的东西应该不会差。就像你教我写文章,按照你的经验很快就火了呢!”
“那是你天赋异禀,运气爆棚好吧!”
“谢谢夸奖!继续向前辈学习!”
两人就在愉快轻松的氛围中吃了起来,我很快就干完了,准备拿张纸巾擦擦嘴,却发现孙梦影那边还有半盘子,很明显,她吃不下了。
孙梦影可怜巴巴的看着我,“丁容,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我心里咯噔一下,总觉得这小妮子接下来的话不简单,怎么?你不会是想让我把你剩下来的吃掉吧?
果然,孙梦影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了,“我吃不下了,你可不可以帮忙解决下,这半边我没动过的!”
尼玛!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你不觉得你这个要求很冒昧吗?我还在脑子想着拒绝的说辞,孙梦影已经把盘子推了过来。
我面露难色,她平时都是这样子的吗?
“那个我呵呵那个”
和孙梦影走在回公司的路上,她一直向我道谢,“丁容,你人真好,在家里从来没人愿意吃我的剩饭,只能喂给我的小狗。”
我真是满脸问号,有些不满的说:“所以我等于你的好狗?是这个意思吗?”说完这句话的同时,我又在心里狠狠鄙视了自己一次,就因为孙梦影的美貌,我就无理由答应了她的要求?不是我凭啥答应她的这个离谱的要求,莫不是我骨子里也是个舔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