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缓缓行驶出了江水街,直向着内城的东关街而行。马车之中,贾平安通过车帘再一次看到了昌都百姓生活的现状。
街道上肮脏不堪、百姓多是面如菜色、行人走路间并无秩序,不时就会有人与人相碰,然后发生争吵的现像出现。
这才是真正的百姓生活,相比于那些穿绸挂玉的达官贵人,百姓只能叫生存,而不是所谓的生活。
这还是昌都,还是宣国的帝都,连这里的百姓都是如此,可以想见,在地方上百姓的生活到底为何了。或许是多年受教育太深刻了一些,总之看到百姓的生活如此贫苦,贾平安就是感觉到心头有些压抑,感觉到自己似乎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
清水河上。
一艘大型河船早已经停在了岸边,不少的皇宫侍卫就手扶腰刀站在附近。
这艘大船,就是今天诗会的举办之地。
而在大船前的入门之处,一些个年轻的少爷公子、王公贵族、富家千金、少女美人正由这里登船而上。
无一例外,这些人手中都有着一张红色的请柬。在这里,只有持请柬者才有权力登上大船,入诗会一观。
人群之中,红螺、兰生和香花姑娘她们都来了。按着习俗,她们脸上都遮着白纱,只是露出了美丽的双眼。
冯东阳和于欢伯等人也来了,做为昌都大家族中的核心年轻一代,他们自然也有入会的资格。
除了他们之外,乐晓堂同样也来了。带着几名恶仆家丁,一出现,便是连推带搡,引来了不少人的怒喝。但当大家看清这些恶仆的主子时,一个个连忙闭上了嘴巴。
乐晓堂并不可怕,但谁让人家有一个好老子呢
朝中礼部右侍郎乐存发的公子。听说乐侍郎早就投靠了当朝太子,在朝中的权力很大。更有小道消息说,原本六国诗会的参赛选手之中,是有着乐晓堂的一席之地,只是最后被大儒龚智贤力推的贾平安给排挤了出去。
但不管怎么说吧,即是有成为参加诗会的备选资格,足以说明这个乐晓堂还是有些才气的。
尤其是杜温起和神童翁木柳都还在家中养病,没有人可以力压乐晓堂一头之下,他今天会出现在这里,就更显得身份上的尊贵。
被恶仆所护的乐晓堂,眼看着大家对于自己的所为敢怒而不敢言,甚至还有些人,用着畏惧还带着一丝尊敬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时候,乐晓堂本人就更加的得意了。
说起来,他从小读书也算是努力,加上家中有钱,请来的名师指点,他自诩在年轻一辈之中也算是佼佼者的存在。
如果不是因为贾平安的突然出现,他现在也应该是名噪天下了。
一想到贾平安抢了自己参赛的名额,乐晓堂心中就是气不打一处来。而今天,他出现在这里,就是要找贾平安的不痛快,让他知晓知晓,也让大家看看,比才气,自己未必就比对方差了,甚至还会更强。
想到今天这里也算是才子云集,只要自己可以打败了贾平安,必然会名声远扬,乐晓堂便有一股子冲动和兴奋感,直巴不得马上就开始诗会,如此他好像贾平安进行挑战。
要说乐晓堂为人是跋扈了一些,但并不傻、更不蠢。为了今天的诗会,他可是两天前就开始准备,且花重金从雪阳宫的奴婢手中买来了考题。
在知道要考校什么题目的情况之下,他当然是早早就做了准备,他今天倒要看看,这个贾平安还怎么继续的威风下去。而若是自己可以击败对方,那谁强谁弱岂不是世人皆知
一个人想要成功,最为简单的办法就是踩着巨人的肩膀上位。
正在乐晓堂有些洋洋得意的时候,在他的身后,又传来了一记喝声,“前面的人走不走了,不走就滚开。”
“谁呀!”
听到竟然有人敢喝斥自己,乐晓堂马上就不乐意了,这便回头看去,只是一眼,嘴中嘟囔着一句,粗鄙武夫之后,便加快了前行的脚步,奔向大船而入。
被喝斥为武夫的正是一名骑在马上的少年。
不到弱冠的年纪,生得却是高大猛威。马上的人,头昂得很高,让人远远一观,便知道他有着骄傲的性格。此人正是在宣国三大国公卫国公之次子林大猛。
人如其名,林大猛的确长得高大威猛,正因为这副身躯,让他即便是在昌都二代之中,都有着不小的名头。无它,一双拳头足以让他打遍昌都公子少爷和纨绔的圈子。
这样的人物,乐晓堂做为礼部侍郎的公子,当然是认得的。或是说他也曾经被林大猛收拾过,这才在看到了来人是他后,连忙走开。
按说林大猛这样的人,天生就应该是上战场带兵打仗,对于诗会应该不会感兴趣。
他本人的确也不感兴趣,但还是来了,原因很简单,他不喜欢,但他的妹妹林婉儿喜欢啊!
林婉儿,卫国公林四海的独女,从生下来就被卫国公和兄长们宠着,但凡是林婉儿的要求,那无事不依。
贾平安六国诗会扬名,引来了爱好诗词的林婉儿注意。得知今天长公主的诗会,贾待诏会参加,便央求着自己的哥哥说要过来看看,林大猛就此从卫国公府的二公子就变成了护卫,带着妹妹赶来了。
林婉儿只是其中一个缩写,今天的诗会,很多王公贵族的公子小姐们都赶了过来。他们中或许有人喜欢诗词,或许只是单纯的看看热闹,总之一句话,长公主借着贾平安的名头,举办的这个诗会,的确是达到了吸引众人注意的目地。
等到贾平安坐着马车赶过来的时候,人其实已经到的差不多了。当马车一停,贾平安由自制的轮椅上走出来的时候,早就等候多时的女官羽虹便连忙迎了上来。
“贾公子,诗会就要开始了,奴婢给你引路。”
“有劳了。”看着眼前这个颇带着一丝英气的宫中女官,贾平安的脸上带着如沐春风般的微笑。
对于贾平安能来,知道长公主目的的羽虹是很高兴的。也因此,在看到贾平安即便是下了马车也没有走路,而是坐着一个带着轮子的椅子时,虽然心有好奇,却是什么都没有说。
贾平安的身体不好,还有着病公子的说法之事,大家都知道,已然不足为奇。只是没有想到他的身体已经虚弱到走哪里都要坐车的地步了。
在看看贾平安那唇红齿白的英俊面庞,羽虹都不由在心中惋惜着,长得这么俊朗,还那么有才,却很可能连三年都活不过去了,这还真是天妒英才。
羽虹尽管已经在遮掩自己的目光,但贾平安还是注意到,却并没往心里去。或是说,他早已经习惯了别人这样看待自己。这目光中或许有怜悯、有惋惜、或是同情。但这不都是他想要的吗
大船之上,被隔成了一个个单间。
很多单间之间,还有纱帘阻隔,让人看不清里面到底是谁。
而一般被纱帘所阻之地,里面都是以女子居多。古人讲究的是女人要学会三从四德,不要轻易地示外貌于人。
女子入单间,可看别人,别人却看不清她们,这是她们的特权。相比之下,男子们就要简单许多,一个个就在大厅之中盘膝而坐,人人面前有一个木桌,上面摆有着酒水还有一些瓜果,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左右低语的再说些什么。
乐晓堂此时已然坐了下来,此时正与身旁之人小声说着话。
“方成,一会你要好好的表现一番,争取给那个叫贾平安的一个下马威,好让他知晓你的厉害,灭灭他的威风。”
被称为方成的男人,姓邹,说起来还是贾平安的亲戚,是贾平安二姑丈兴昌伯邹士雷的长子。
邹方成的母亲是兴昌伯的妾室宫氏,不算是嫡长子。但又因为贾芳梅身下并无子嗣,他这个长子的身份倒也有着几分的含金量。
“乐兄放心。”邹方成笑着点头,眼中充满的全是自信。
别看邹方成出身于勋贵之家,父亲是兴昌伯,按说他应该与林大猛这般的公子交好,但其实他从小就爱文厌武,且因为表现出了不错的天赋,也花了重金拜了名师,使他在诗词一道颇有一些建树。
十二岁的时候,便突有所感,创作出了名动宣国的第一首回文诗。如今两年过去了,虽然没有更好的诗词现世,但就凭着之前那一首,便已让他名声大振。
这一次长公主举办诗会,他也是在家中绞尽脑汁的又想了一首,想着在今天的诗会之上可以一鸣惊人。
乐晓堂看着邹方成那自信的模样,忍不住就哈哈大笑了几声。他也是有所准备的,在花重金提前得知了考题之下做足了准备,为的就是杀一杀贾平安的威风,也意在告诉其它人,自己那天也就是没有参加诗会,不然的话,同样会有不错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