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给王爷留下子嗣!”
谢莺眠被两个壮实婆子压在地上,眼看着毒酒就要被灌进嘴里,语速极快地朝着前方雍容华贵的女人喊道:
“太妃您是过来人,应该知道女子怀孕并非只有和男子相合一条路。”
“王爷还没断气,只要想办法取出种子,就有机会留嗣。”
沉浸在悲伤中的太妃猛地起身来。
她示意灌毒酒的嬷嬷退下:“你有办法留嗣?”
谢莺眠闻言,知道自己赌对了。
她是一刻钟之前穿越过来的,穿成了凌王的冲喜王妃。
成亲当晚,凌王突然病危,太医断定活不到天亮。
依皇家规矩,没子嗣的王妃要陪葬。
原主胆小,被活活吓死。
她穿越到原主身上,灵魂与身体尚未完全契合,就被粗壮婆子捏着嘴巴灌毒药。
情急之下,她才说出那番“惊世骇俗”的话。
“对,几年前我曾救过一个老夫人。”谢莺眠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老夫人年轻时是花魁,为了报答我,教给我一些奇怪的秘术。”
“起初我并不知那是什么,直到成亲前被嬷嬷教导才知晓那是伺候男人的手段。”
“这事并不光彩,我本想烂在肚子里的。”
“眼下情况紧急,也是为王爷留嗣的唯一机会,我不敢藏私。”
“请太妃给我个机会,若一个月后我没能成功留嗣,我自会为王爷陪葬,不会让王爷在下面孤单。”
太妃心动了。
夜儿已经神仙难救。
若是能留下子嗣,那是最好不过的。
权衡片刻,她道:“好,本宫就信你一次。”
“今晚务必给王爷留下种子。”
太妃说完,留了两个嬷嬷伺候,带着一众仆从离开。
谢莺眠瘫坐在地上。
这具身体实在纤弱,加上她神魂未定,头脑脑胀,浑身无力。
休息了片刻。
她缓缓起身,走到床边。
大红喜床上,身着大红色喜袍的凌王安静地躺在锦被上。
他的脸如刀刻的一般,轮廓分明,完美无暇。
薄唇轻抿,如墨的发丝散开。
大抵是寿命将尽,他的肤色苍白到近乎透明,还泛着一股青黑色的死气。
死气和苍白并没有影响他的绝美容颜,反而增添了几分易碎的矜贵感。
谢莺眠在心里惊呼:“好美一男的。”
可惜快死了。
谢莺眠拽出凌王的手。
凌王的手又细又白又长,没有任何瑕疵,漂亮得像模具。
手控的谢莺眠忍不住多摸了两把,开始把脉。
留嗣什么的,是她为了活下来随口胡诌的。
这个时代的医疗技术极为落后,只能靠最原始的自然受孕。
且不说凌王快死了,就算凌王生龙活虎,一次就中的概率也极低。
她真正的目的,是救人。
身为二十九世纪的全能军医,她医术超群,可活死人肉白骨。
只要凌王还有一口气在,她就有机会把人救回来。
凌王活着,她自然就不必陪葬了。
因原主不会医术,她也不知道凌王的具体状况,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才用留嗣当借口。
越给凌王把脉,谢莺眠眉头皱得越紧。
太医们诊断,凌王是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才命悬一线。
脉象也符合重伤特征。
奇怪的是,凌王身上的伤痕与导致他濒死的伤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