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恩,想添一份脚,对鸡脚!”虚虚笑了下,摸下额头,松了一口气。
“是吗第一次听说鸡脚的,难道不是鸡爪。”似笑非笑盯着他缓慢吐字。
之前他就感觉过不止一次这人盯着光脚的他,眼神黏腻。
当时他只觉别扭。
现在,
呵。
死变态。
“呵呵呵对,宸宸太厉害了,好聪明,瞧我,刚才一下子脑子短路死活想不起来叫什么了。”心里唏嘘不已,他怎么就脱口而出了。
他在宸宸面前维持的形象岌岌可危啊?
他,他人设可是谦虚有礼开朗阳光霁月风光的男人,他得稳住人设。
可不能让宸宸觉得他是变态,宸宸不要他了怎么办。
额头青筋突突直跳,正想打死这个死变态的时候。“哦!!!缪斯!!!一定是耶稣听到了我真诚的祷告。”
孟宸愤怒扫射打断他的人,不认识,又继续死瞪着曲宴朤。
曲宴朤则用晦暗眼神,看突兀地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金毛男人对着孟宸叽叽歪歪。
该死,哪里来的洋鬼子,竟敢用那种眼神看他老婆。
听到动静的小李茫然望过来,嘴还塞着食物,两边腮帮子鼓鼓的咀嚼着,一头雾水,抽空扯了一个鸡腿。
兴奋的沃基眼里只看到他得缪斯,激动得激动无视了同桌人的存在。
那么久没见,他一见钟情的男孩还是那么让他一见就喜欢。
对于不认识的人,孟宸没想过回应,直接无视了。
对于突然的偶遇表达自己喜悦之情的沃基,一点也没注意到人家压根对他没印象,说到激动处还想动手。
曲宴朤伸手挡住,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直跳,哪里来的神经病。
开口就是纯正伦敦腔,“你谁啊?别动手动脚,他不认识你,给我安分点。”
本来以为是宸宸认识的人,是他想多了。
洋苍蝇。
终于注意到还有人存在的沃基。
歪头看向伸手拦着自己的男人,同样用英语理直气壮地说,“他是我的缪斯。”
“宸宸他,认识?”忍着冲动柔声问。
“蠢。”白了他一眼,不再多说。
他怎可能认识。
突然想到个人被曲宴朤传染变蠢了。
还真有,一个黑手党头头。
“滚!他不认识你。”那就好,转头带着怒音说。
“不可能,我们在德国见过,我可是为了见他,特意来这个从没来过的国家,我们认识。”眼神坚定,一脸看骗子眼神看说话的人。
见过,还不止一次,不只说了一句话呢。
沃基觉得不可能对自己一点印象也没有,他们明明就见过好几次,还说话了。
几次都是单方面凑上去打招呼,还被无视的沃某基。
自作多情的样子可真眼熟。
不知道什么时候凑过来吃瓜的导游小李,自然听到了孟宸的话,同情地看着听不懂中文的冤大头。
原来大老远过来,就是为了追男人啊。
佩服佩服。
就是吧,看这情况,自作多情了。
还缪斯,还自欺欺人说认识,人家压根对他就没印象。
太可怜了。
喔,这排骨真的好吃,泪目。
他得多吃点,这冤大头可能很快就会败兴而归了,他又要馋好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