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此人,前半生缩着肩膀当鹌鹑,鹌鹑当久了,所有人都当他秉性温顺,肆意欺辱。
高三那年的意外,施暴者们就像被温顺的绵羊咬了一口,即使并不太疼,也依旧怒不可遏。
既然你不再缩着,既然你想出头,那么枪打出头鸟——你得跪下来道歉。
那些声音汇聚成漩涡,最终酝酿成暗流。
他们并不对余光动手,他从小到大被欺辱惯了,身体上的疼痛已经不再能使他露出不一样的表情,于是他们将目光转移到余光的家人身上。
那些与他一样缩着肩膀,不敢生事的亲人。
他们便是吃准了余瑜他们不会报警,甚至不会多说什么,无权无势,穷困潦倒的家庭,该用什么去扳倒他们?
靠天降贵人吗?
狗屁,这世界上哪来那么多贵人。
他们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余光远在千里之外,从不知道他的家人忍受着这些羞辱的行为。
更嚣张的是,仗着偏远和没有监控,他们作案之后,并不会刻意抹除痕迹。
因此,余光才能一点点查到,最初那些一桩又一桩的惨案,全部来自他们的手笔。
并且不只是他,有无数和他一样的人都饱受折磨。
那一瞬间,就算是一个再温顺的人都无法容忍这种罔顾人伦嚣张跋扈的行径。
余光辞职了。
这不是一个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他弯了二十多年的腰,终于在某一刻被憎恨撑直,他孤苦无依,这辈子只剩下最后一个想法。
把他们全部都杀死,去给他的家人陪葬。
“我那么想的,就那么干了。”余光淡淡地说,仿佛那些事情都与他无关,“那群垃圾嚣张了大半辈子,以为社会制裁不了他们就万事大吉……”
他冷冷一笑:“欺凌了那么多人,难道没想过会有疯子吗?真是可笑。”
桑榆缓过来了些,慢慢道:“他们嚣张惯了,所以你杀他们,格外容易,对吗?”
“对,一共七个,七天就杀完了。”余光不屑道,“蹲在路口一酒瓶抡上去再拖进巷子,一个监控都没有,杀他们比过年杀猪还容易。”
余光继续说:“本来把他们七个宰了之后就结束了,那时我什么都不想干,在尸体旁边坐到天亮,被警察抓走了。”
“我会判死刑,但无所谓了,反正这个世界也没什么可以留恋的了。”
“结果等到庞博文过来,我才发现我杀漏了……”
余光把钥匙捏在手里,捏得骨骼咯吱咯吱作响:“我妈那时候出门,庞博文趁着我家只有余瑜闯进来纵火的,我一直都不知道,大火把所有的证据都烧得干干净净……”
桑榆说:“余瑜说他恨你,其实一直都是一个误会……”
余光喃喃道:“我当然知道。我们是一家人啊。”
旋即,他又说:“但没关系,他就恨着我吧,反正都是死人了,我们遭受了那么多,身上再多些恨意,那也没什么。”
“到这里应该都结束了。”余光看着桑榆,“你知道吗?我提着刀去见庞博文之前,那个夜晚,我同样去见过他,用的这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