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内燃机的轰鸣声戛然而止。
紧随着便是罗三带人下车,朝着这边走来。
他们十几个人,手里拎着钢管刀子。
气势汹汹。
屋子里罗三的一个小弟,透过门看到了外面的情况。
立刻喊道:“三哥来了!三哥带人来了。”
我上去就是一脚。
将他踹翻在角落里面。
而后不由分说,一刀扎在他的大腿上。
“他妈的,再说话,我把你舌头割了。”
我不知道当时我的,表情和眼神究竟有多凶狠。
但可以肯定,对方因为疼痛,爆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声。
我心一横说道:“今天我要死在这儿,你们都得给老子陪葬。”
说完我走到门口。
罗三带着人往这边赶来,他并非走在最前面。
而是一边点着烟,一边招呼着手下人说道:“给我冲进去,我倒要看看,里面的人有几个胆子!”
罗三胜在一个人多。
他叫嚣着,手下的小弟,自是不敢怠慢。
我清晰的看到,已经有两个人走到了办公室前面,不足十米的距离。
这,也是黑星手枪的有效射击范围。
我走到门口,手里提着刀子。
对乔麦说道:“还愣着干嘛?他们冲进来,咱俩都得死!”
我说完。
已经有些慌神的乔麦,这才反应过来。
抬起手来,拿着黑星手枪,冲着门外就放了两枪。
砰!
砰!
黑暗中,枪口喷吐火星。
对是火星,而不是火焰。
真正的枪火,黑暗中根本不会喷吐什么火焰。
而是火星子!
我闻到了硝烟味。
在屋子里与血腥味杂糅在一起。
奇怪的是我非但没有恶心,反而内心隐隐的有些亢奋。
这种亢奋,在我第一次进入声势卡拉ok。
面对帅辉的时候有过。
而第一次有这种亢奋,是我亲自把龙麻子打成残废。
第二次是在登陆香江的那天晚上,亲自教训那个问我要烟抽,并对嫂子出言不逊的黄毛。
我深藏于内心的野兽。
似乎在这一刻觉醒了。
我紧握着刀子,肾上腺素飙升的同时,想要出门与他们拼命。
当然,求生是我第一诉求。
我拼命也绝非是无脑的想要与人搏杀,而是单纯的想要冲出去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