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意识层面我不困,但身体却在提醒我需要睡眠。
我服下两颗艾司唑仑和两颗褪黑素后,戴着耳机听心理学网课。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感觉特别的冷。
我下意识裹紧被子,可这个动作却立即让我清醒。
因为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出现了变化。
我立即翻身起来,发现我身处在一个陌生的房间。
最可怕的是,我的身体变成了一个孩子。
很明显,那个小先生趁我睡着后,将我的意识直接送回了1993年。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会将我意识转移到一个孩子体内。
还是一个极其瘦弱的男孩儿。
王显贵是个成年人,一个孩子想要对付一个成年人虽然有难度,但也不是不可能。
我11岁时就险些丧命于一个精神变态手中,但最终还是成功脱险。
1993年,我11岁,那时候我还在川省斗城。
我父亲所在的部队就驻扎在斗城,我是在部队机关大院长大的。
当时机关所在地旁边有条人工河,当地人叫渠河。
渠河上有一座铁桥,通过铁桥可以到河对岸,那里是火葬场。
火葬场后方是山丘,有一条小河从山丘中穿过,最终流进渠河。
那条小河对我来说就是秘密基地,我喜欢在那里的河滩上堆石头。
那是1993年的7月13日,我生日的头一天。
我父母对我管教很严,即便是暑假也不会放我出去玩。
我每天都是被反锁在家里看书做作业,连电视都不能看。
如果被发现看电视,会遭到男女混合毒打。
虽然我喜欢一个人待着,但不代表我就愿意被束缚。
因此,我几乎每天都会顺着阳台的排水管道从3楼爬下去。
接着翻墙离开机关营区,前往渠河对面山丘里的小河滩。
我在小河滩上做的就是将石头堆成我想要的样子,然后再毁掉。
为什么要毁掉?
因为那是我亲手搭建的,其他人看到了,肯定会去玩或者踹翻。
与其这样,不如我每次离开的时候亲手摧毁。
我讨厌别人碰我的东西,我的就只能属于我,我有着极强的占有欲。
我就是在小河滩上遇到的那个精神变态。
我只知道他是个中年男人,不知道姓名,所以给他起了代号叫费金。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给每一个捕猎目标起代号。
费金这个名字出自于狄更斯所著的《雾都孤儿》,那家伙的模样与书里的费金有点相似。
其实费金出现的时候,我就已经注意到他很奇怪。
我玩耍的地点是浅滩,几乎没有鱼。
就算有,最大的也不过成年人食指那么长。
再说那时候喜欢钓鱼的人都会去渠河或者是另外一条称为涪江的河流。
费金钓鱼的位置基本上每次都是固定的,而且从来没有钓上过鱼。
而且他身上的那些钓鱼装备准备得太齐全了,正是这样才让我觉得不对劲。
因为那时候钓鱼的人很随意,甚至连鱼竿都是自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