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现在的林鹿,对自己的女儿林小果那种爱,是深入骨髓的。
“走咯,吃饭饭咯,耶。”
林鹿刚给小姑娘穿戴好,小姑娘便迫不及待的举起她那小短手,握成拳状,高举过头顶,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对于身为小吃货的她,吃好吃的无疑是最开心的事了。
其实林鹿是想自己做的,但是奈何这具身体实在是不会做饭,所以家里并没有准备什么食材。
这也导致了林鹿纵使有万般能耐,也是无米之炊。
“出发,咱们吃饭饭去喽,爸爸要带果果去吃大餐!”
林鹿也有样学样,一手抱着小姑娘,另外一只手高举呼喊。
“咯咯咯咯……”
小姑娘的小声软软的,痒痒的,轻轻挠在了林鹿的心上。
嗯,很舒服,很暖和!
……
作为一个富二代,怎么能缺少豪车呢,林鹿走到车库中,发现停着三辆车。
一辆百万级别的路虎揽胜,只不过后面被林鹿改装成了适合婴幼儿坐的样子。
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911,很是拉风亮眼,毕竟也是个风骚的主。
还有一辆最贵的兰博基尼aventador,通体天蓝色,将近700万的价格足以令很多人望而止步。
三辆车加起来总价值过千万,这让林鹿不由暗自咂舌,还真是个奢侈的主。
但两人是出去吃饭的,并不适合开超跑出去。
可是林鹿发现这辆路虎好像更耀眼,因为车身是粉色的。
这么霸气的车子,却配上了如此那个啥的颜色,怪有冲突美感的。
只是因为林小果喜欢粉色,林鹿这个做爸爸的就在定制的时候改成了骚气的粉色。
女儿喜欢,那就够了,其他的不重要,穿粉色的裤衩出去都可以。
熟练的将女儿放进了后面专属于她的婴儿座,系好了安全带,给了一个轻轻的吻。
坐上车,两人互相回应着拳头,一大一小,随即就准备出发了。
虽然别墅坐落在郊区,但是离市中心并不远,这一块都是高档住宅区,自然不会离商业中心太远。
“果果,今天想吃什么呀?”
在保安的敬礼中,林鹿微笑的向其点了点头。也没回头,就这样边开车边问道。
“果果想次肉肉,吃肉肉长肉肉。”
由于阳光刺眼的缘故,林鹿给小姑娘带上了墨镜。
配上那副贪吃的模样,吧唧着嘴巴,隐隐还能看见发亮的口水,林鹿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好好,爸爸带着果果去吃肉肉。”
“谢谢粑粑,果果次了肉肉长了肉肉了,保护粑粑打坏人。”
小姑娘毕竟只有三岁多,说话还不是很连贯,但表达的意思却让林鹿哭笑不得的同时又觉得很是暖心。
“我们果果真棒,还会保护爸爸,爸爸很感动,谢谢宝贝。”
小姑娘听见粑粑的话,开心的小手乱舞,那可爱的小短腿不停的乱蹬。
从后视镜看到小姑娘的样子,林鹿突然感受到了幸福的真正模样。
以前的林鹿觉得幸福就是做一个风云人物,走到哪都被人关注,吹捧;
就是赚很多很多的钱,买到任何自己想要的东西;
就是有权力、有名声、有威望。
但现在林鹿觉得,他的幸福,就是女儿。有了女儿,就有了面对一切的底气。
……
不过半个小时的路程,便来到了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