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六,冬末初春。
将军府。
夜幕下的后院里,身穿黑武服的俊美男子正在打拳,他动作干净利落,不时带起劲道的拳风飒飒作响!
片刻,季清欢旋身抬脚,勾起旁边的白鹤长枪,提到手里唰的刺出去!
一连几个漂亮的枪式舞出来。
让不远处的侍卫们忍不住拍手叫好!
石头从假山后面咚咚小跑过来,手里还攥着信。
“将军,有您的信——”
“——喝!”季清欢一个回马枪扎到假山上,收势吐息。
挺直的影子被灯笼投射到地面上,英俊不凡。
每晚睡前都要打拳练枪。
这是他近一年来雷打不动的习惯。
从前那位冷冽的少年城主,已经长成男人了。
他站在这里比石头还高一些,身高约莫有一米八五左右,肩背和腰身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体型。
劲腰被黑皮束带勒的精瘦好看,显得一双腿比谁的命都长。
“哇,”石头把信递过去,双眼放光的盯着他们将军看。
“将军,俺长的要是能有您一半俊,俺娘就不愁给俺说媳妇儿了!”
“”
季清欢刚运动完,冷白色的面庞在冬日里热腾腾冒着雾气,视线落到手里这封信上。
并不是沉甸甸的棕黄色牛皮信封。
这是一封看着很普通的信。
他撕开,随口问石头:“哪送来的?”
“好像是从邻近城送来的。”
石头走到旁边,双手抱着长枪从假山上硬薅出来,险些跌个屁股墩儿。
【明日辰时,城门口见。】
信里只有八个字。
季清欢却一眼就认出这是韩枭的笔迹。
果然,韩枭来了。
西夏王宫里知道么?
“明日辰时”
季清欢拿着信皱了皱眉,稍显犹豫又别扭。
城门口见。
去,还是不去?
“啧。”他不耐烦的把信揉吧揉吧,攥手心里,转身往内室回。
心说——
那人又不是没长脚,随便写封信喊他去接他就得去?当这是在南部呢,爱使唤人是吧,闲着没事儿跑来西夏干什么,来就来,麻烦死了要人去接,傻狗。
有什么好接的,还城门口见。
不见!
翌日。
石头抱着好几套衣裳,打哈欠问:“将军,您起这么早去城门干什么?”
他家将军从来不看重吃穿,哪怕去见西夏老王也是穿上就走。
但今天都试三套衣裳了还在照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