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我站起了身。
老三紧张的站起来,张开两手,怕我发火。
阿文深深低着头,两手支在膝盖上,沉默不语。
我把前面桌子上的酒杯酒瓶什么的,一把全推开。
哗啦啦。
瓶子杯子碎裂。
右脚踩在茶几上。
眼睛瞪着陈福来,咬着牙大声道:“陈福来,你不信我!
你看好了。
我今天就指灯发誓:
要是我陈远山,负了在座的兄弟,我踏马的不得好死!”
我右手指着灯,满脸激动。
说罢左手抽出腰间爪刀。
爪刀寒光乍现,大家都害怕起来了。
我握紧刀,在眼前看看,声音沉重道:“我真是失败。
这么亲的兄弟,居然不信我。
口头誓言,太过单薄了。
我陈远山今天就以血明志!”
说罢爪刀用力扎进右大腿上。
整个刀身都扎进去了。
“陈福来,你信了吗!”
我疼的冷汗直冒,目光坚定的看着陈福来。
“二哥!”老三起身要过来。
阿文紧张的张开双臂:“山哥!”
包厢门被打开,门口的李响一手伸向身后,准备拔枪。
“都别过来!”我呵斥住他们。
沙发上坐着的陈福来,看到这一幕,整个人都慌乱了,身子无力,从沙发上爬下来,朝我身边爬来。
“山哥,我”
“嗯!”我拔出爪刀,血流直飙,接着再扎一刀:“能信我吗!”
陈福来跪在我脚边,狠狠朝桌上磕头,然后快速点头。
“别扎了,哥,我错了,我,我错了。
咱别这样。
我信你,我信你哥。”
阿来抓着我左腿,摇晃着我的腿,然后又扇自己嘴巴。
血液被视为生命的源泉。
以血明志,是对某种信念或目标的极端重视和决心。
陈福来,没上几天学,不爱动脑子。
跟他相处,需要简单粗暴方式。
这种自残的形式,看似血腥低效,在江湖上,却也是一个表决心的好手段。
混江湖,就别怕疼,别怕死。
阿来哭了:“哥,我信你,我再也不说那样的话了。”
我拔出刀,再次用力一扎。
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我的手腕,马伍达夺下了我的刀:“山弟,会死人的。”
阿来跪在地上不停磕头:“哥,我信我信,别扎了,求你别扎了,我错了。”
老三低声喝道:“陈福来,去车上拿绷带过来。”
阿来马上点头,起身往门外跑。
老三和马伍达,扶着我在沙发上躺下。
李响和阿文,也快步过来看我腿上的伤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