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跟他进去啊庆哥。”
“跟他们干吧庆哥,不把这帮有钱人打趴下,他们不会老实的。”
“干他们,咱们人多,不用怕。”
“干他们!”
对面的人激动起来了。
气氛剑拔弩张。
刁宝庆眼底闪过一丝得意。
“我说了,就在这谈。”
“那就打吧!”林雄文拔枪对准了刁宝庆的头。
对面两三百号人,不少人已经走完了台阶。
来到门口的平台上,将我们围住。
更多的人,还在往门口来。
“你敢开枪,我们就踏平你们金凤凰。”
“踏平金凤凰!”
“踏平金凤凰!”
对面的人挥动拳头,斗志很足。
绷不住了。
姑父举起剔骨刀,抓住面前一个小年轻就是一刀。
那刀扎在对方大腿处。
姑父马上拔出刀,把刀架在被扎那人的脖子上,控制住了一个人。
“来,不怕死的就试试。
还想踏平我们金凤凰。
踏一个我看看。
15分钟,这家伙要是不包扎,就得流血流死。
你们命不值钱,命贱是吧?
为个什么啊?
好好的日子不过,就来这送命?”
姑父不愧是老江湖,上来直接放血震慑,接着就是离间对方。
一句为什么要来送命,直透根本。
对方估计很少人想过这样的问题。
乌合之众从不考虑这些。
他们觉得人多安全,就喜欢这么聚众。
但是真的要自己流血,他们可能就怕了。
被扎的人腿上血直飙,脖子上还有把刀架着,吓得脸都白了。
“庆,庆哥,救我庆哥。”
他身边的那些穿工衣的朋友们。
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
没人敢第一个冲上去救人。
可以看出,这帮人中,刁宝庆就是他们的强力核心。
刁宝庆不带头,他们就不敢动了。
刁宝庆依靠个人魅力,凝聚了这么一帮人。
他们都来自于一个地方,又在一个厂里打工。
这种环境下,就会自然的形成老乡抱团的局面,以抵御外部风险。
这些人的优势就是人多,人的成本低。
劣势就是起点太低,过分依赖刁宝庆这样的核心人物。
放到过去,这刁宝庆再不济也是个山大王。
这刁宝庆看自己的兄弟被扎,顿时气的直瞪眼。
“跟他们拼了!”
刁宝庆抡起拳头就要跟姑父干。
姑父手上的刀一压,被扎那人的脖子上立马出现一条血印子。
那小兄弟吓哭了:“庆哥,救我!”
刁宝庆举起的拳头没敢落下,红着眼睛看着姑父。
成也老乡,败也老乡。
老乡有感情容易团结;
也正是因为有感情,刁宝庆就不敢轻易丢下老乡不管。
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