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国初期自称为联邦党人的政治家、宪法学家汉密尔顿同麦迪逊、杰伊等人,共同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从1787年10月在纽约报刊上发表一系列论文,后由汉密尔顿汇编成集于1788年出版。这是一部全面为新诞生的美国宪法辩护的著作,多为汉密尔顿执笔。文集反复论证了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联邦政府的必要性,不仅对美国各州的和平自由、保卫美国不受欧洲强国的统治侵略至关重要,而且也是促进大规模商业和经济繁荣的必经之途;与流行的自然权利学说不同,书中提出在任何社会中都存在两类人的观点,即上等人由少数富人和显贵组成,下等人为穷人或人民大众,前者富有知识与才能,后者则强横和反复无常,因而需要使少数派在政治上享有特殊的永久地位,依照洛克和孟德斯鸠分权学说,提出了牵制与平衡的原则,把权力均分至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并相互控制,如总统对议会有否决权、司法部门有宪法解释权、议会对行政和司法人员有弹劾权、最高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议会采用两院制;由于历史和阶级局限,其论著集中体现了大资产阶级大奴隶主利益的保守的反民主的政治法律思想。这部著作是近代西方有关资产阶级代议制政府的重要文献,也是研究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参考资料,对19世纪后西方诸国宪法的形成产生过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