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汉字简化方案》。这个方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即汉字简化第一表,包含230个简化字,从方案公布之时通用;第二部分即汉字简化第二表,包含285个简化字,其中的95个简化字从1956年6月起开始试用;第三部分即汉字偏旁简化表,包含54个简化偏旁,有30个根据这个表推出的简字从公布时开始试用。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总结使用简化汉字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简化偏旁的应用范围,并编印《筒化字总表》,共收2236个简化字,一共简化了2264个繁体字。这些简化字在笔画上减少近一半。表中所列简化字约占现代常用字和次常用字的1/3。它为普及教育和扫除文盲创造了条件,为汉字信息的现代化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