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官修。八十四卷。起泰昌元年(1620)九月,讫天启七年(1627)七月。崇祯元年(1628),命朱纯臣为监修官,温体仁、张至发、张贞运、贺逢圣、黄士俊等为总裁官,负责纂修。然因当时纲纪废弛,史官旷职,至崇祯末始成书。清军入北京后,实录仍在皇史宬。清顺治二年(1645)诏修《明史》,明降臣冯铨任总裁,以其事阉党丑行备载于天启四年实录,遂私自窃去毁灭。又天启七年实录亦缺六月一卷,至今遂无完本。通行的1940年影印江苏国学图书馆传抄本,天启四年实录十二卷,虽已由后人据《熹宗旧纪》、《两朝从信录》、《明史稿》诸书补纂,聊存梗概,而七年六月一卷仍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