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建西天寺武林后学沙门性起述
△将释此经判义分三。初通序大意。文八。初通叙大意。分六。初标题。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者。
钞云。此题法喻双彰。华梵为目。通别为名。法喻者。金刚是喻。般若等。是法。华梵者。金刚。是华言。般若波罗蜜。是梵语。若具梵语者。折罗般若波罗蜜。此云。金刚智慧到彼岸。通别者。经之一字。是通。以三乘十二分教。俱名为经。故金刚等七字为别。不受余称故。余义等释。后文中辩。恐烦不引。
△二除我法。
却众生之我见。除遍计之异情。
钞云。四见中以我见为首故。我者。于五蕴中妄计我.我所故。人者。妄计我生人中。转于余趣故。众生者。妄计五蕴和合而生故。寿者。妄计我受一期果报。若长若短故。斯皆颠倒妄想。亦名四见。
今云却众生之我见者。下文云。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又云。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云菩萨者。梵语。华言。是大道心。亦名觉众生。故云却众生之我见也。
遍计者。谓周遍计度我人众生寿者四见。异情者。异见情执。法非法相。断常二见。今云除者。谓除去我人众生寿者。法.非法相。故下文云。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邱。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此除遍计之异情也。
△三示宗趣。
以破相显性为宗。以观照实相为趣。
钞云。语之所尚曰宗。宗之所归曰趣。又宗者。主也。唯以此法而为主故。今此经大意。专以段段破相。故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又云。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又云。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此即破除我.法之相也。又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又云。离一切相。即名诸佛。此则显依他无性。即圆成故。是顿彰般若性也。故云以破相显性。而为宗故。
观照者。文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至应作如是观者。即观照般若也。实相者。则真实之相也。经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者。即实相般若也。由前因听文字般若章句。一念净信。方得破相显性。见道了明。从解起行。即入观照。念念反观真际路。断烦恼障。及所知障。而证实相般若。水天一色露圆明耳。故以观照实相。而为其趣也。又以观照为宗。实相为趣。故思之可知也。
△四法喻申明。
示般若源。悟金刚性。
钞云。示文字般若。悟金刚性。示观照般若。修金刚性。示实相般若。证金刚性。
金刚有坚利明三义。谓坚喻实相。利似观照。明如文字。此三般若。义虽有三。其性无殊。此金刚性。不可破坏。妙体常恒故。又此金刚性。体大。般若相大。波罗密用大。此体相用。一即三。三即一者。无二法故。所谓断尽无明。朗然大觉。唯一金刚心故。
△五示真俗无碍。
于妙有中。全露真空。于真空中。全彰妙有。
钞云。此显不二之旨也。心经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等。斯乃即五蕴而全露真空。即真空而全彰五蕴。然五蕴性虚。本自空寂。全露真常。如波即水。无二法故。真空体实。随缘应用。故有五蕴。如水成波。波因水现。
楞严云。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乃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全是妙明真性中之影像耳。故云。若能转物。即同如来。此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又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是以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本是真如。故知事依理成。理依事显。
起信论云。一心中。有二门故。一心真如门。二心生灭门。以此二门。各摄一切法。不相舍离。又云。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真如。此虽显真如门。而全彰妙有。不离如故。此经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动等。此总显真俗圆融。二谛无碍。不二之旨也。
△六引经结叹。
故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之法门也。
钞云。此即证成真俗圆融。不二之旨也。是法者。即妙有而真空。即真空而妙有之法也。即真空而妙有不增。即妙有而真空不减。故云平等。无高下者。在圣而不高。在凡而不下。在涅槃而不高。在生死而不下。良由迷悟不一。故有差殊。于法体中。本来平等。无高下。故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之法门也。
阿耨等者。梵语。此云。无上正等正觉。即成佛果位之名耳。法门者。法即轨持义。门者。出入义。谓三贤十地等妙二觉。莫不由斯般若之法轨持出入门故。是以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菩提者。其斯之谓欤。
以上通叙大旨一科已竟。
△二诸位取三般若。得一心常住。分四。初五位妙果因何得就。
故三贤十圣。等妙二觉。得无上菩提者。
钞云。十住十行十向为贤。十地为圣。等.妙二觉为超地之圣。又三贤为十地之因。十地为三贤之果。十地又为等.妙二觉之因。等.妙二觉又为十地之果。
三贤为解行菩提。十地为分证菩提。等.妙二觉。为究竟菩提。虽贤圣信解行证不同。而究竟所得者。唯一无上菩提。故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二因修三般若故。而得妙证三。一依文字般若。得见道分。
必先从文字般若。一念生净信者。
钞云。一念净信者。即顿开圆解佛知见故。经云。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以顿忘人法。解真空故。皆从文字般若。而得见也。若约位次。正是十信位满。得见道分。若约六即佛中。正是理即佛后。得名字即佛也。
△二依观照般若。得修道分。
然后而修观照般若。
钞云。见道分后。以般若智。圆照法界。超现量见。了达五蕴身心世界。荡然清净。惟一真如。无差别故。所谓念念照常理。心心息幻尘。遍观诸法性。无假亦无真。从此空假中三观。次第深入。方了一心不二之本。渐修离相妙行。大智大悲。不住生死。及涅槃故。以随顺无住法性。广大妙理故。若约位次。正三贤位满。得修道分。若约六即佛中。依教修行。法眼圆明。始起观行。则得观行即佛。渐次深入。空假中妙行。还未得分证中道。只得相似即佛也。
△三依实相般若。得证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