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宝是你的本名吗?”
“不……不是,以前叫小宝,后来我觉得听起来很别扭,所以把小改成了大。”
“有身份证吗?”
“没有。”
“身份证号码还记不记得?”
“早就忘记了。”
一边说着,宋大宝又端起一次性杯子喝了一口水。
叶默看着他不停发抖的样子,有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个老头看起来实际上不像是六十岁出头的样子,因为满脸的胡须和皱纹,你说他七十岁都有人信。
此刻的他上身穿了一件黑背心,底下是一条花裤衩,脸上的胡子虽然很多,但头上却一根头发也没有,就这造型,去美术学院当个人体模特估计一个月还能挣不少钱。
通过几句简单的对话,叶默几乎就可以确定,他并不是分尸案的凶手。
只不过对于这个人的来历,叶默倒是十分的好奇。
“你老家哪里的?”
“丹东的。”
“出来流浪几年了?”
“二十多年了吧,我也记不清了。”
“我看你精神挺正常,不但认识字,而且说话也有条理,好端端的,为什么想不开要出来当流浪汉?”
“家里人都死了,受不了打击,于是就开始出去流浪,最后选择在这里安家,每天无忧无虑,活着就行。”
“家里人怎么去世的,生病吗?”
“八几年的时候,和婆娘出来打工,孩子留在家里给老母亲带,老母亲去干农活,孩子掉茅坑里淹死了,后来婆娘受不了打击跳河自杀,老母亲因为自责也上吊死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我也不打算活了,就从江里跳了下去,结果没淹死,被冲到了别的地方,从那以后开始,我就开始了流浪。”
听到宋大宝讲述他的经历,一旁的几个民警听了之后,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苦命人,你根本不知道他到底经历过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不结婚,不生孩子,实际上就是觉得自己承担不起这份责任。
本身活着就已经够不容易了,还要给自己垮掉的肩膀上再压上一挑重担,这根紧绷的绳子一旦断掉,毁掉的便是整个家庭。
看着眼前的宋大宝,叶默随后又问道:“都过去了二十多年,你想到这件事的时候,还会伤心难过吗?”
“早就没感觉了,如果可以重来,我二十岁就直接选择出来流浪,什么成家立业,结婚生子,都是屁话,不出来当流浪汉,都不知道原来日子可以过的这么舒服,我现在特别喜欢这种生活,不用在乎任何人的眼光,饿了就吃,困了就睡。”
“你没工作没收入,平时哪来的钱买吃的?大冬天的这么冷,没有暖气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天桥底下冬暖夏凉,冬天搭个小棚,棉被往身上一盖,冷不死的,加上平时钓鱼人也多,他们钓鱼就是钓着玩儿,钓多了就送给我。给我的鱼,我吃都吃不完,偶尔还可以抓两条流浪狗流浪猫什么的,给自己改善改善伙食,平日里要是遇到下雨发大水,就去桥底下闸口处捡垃圾,运气好还能捡到钱,就算捡不到钱,捡来的几个锅碗瓢盆也不错。”
听着宋大宝所说,一旁的办案民警小王随后问道:“你都过成这样了,为什么还这么怕死?见到警察,你跑那么快干啥?”
“我怕被抓啊,我现在的日子太舒服了,打死我也不想去坐牢,所以我很怕,我只想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以前还有人看我可怜,打算介绍我去进厂,我吓得赶紧拒绝了,进厂比坐牢还要辛苦,想骗我去当牛做马,我可不愿意,我跟你们说,当流浪汉可太爽了,我特别建议大家都出来流浪,这样就没什么烦恼了。”
“要是人人都出来流浪,你连睡天桥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还有好心人给你送鱼送棉被了。”
听到小王这么说,宋大宝摇了摇头道:“你们啊,就是被这个社会欺骗了,你们只要不结婚,不买房,不生孩子不工作,那日子不知道多舒服,天天累死累活做什么,到头来还不是那样。”
听到宋大宝所说,叶默微微摇了摇头,每个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不一样,要是人人都能做到和他一样,渴了喝江水,饿了吃垃圾,没事就捡捡别人的烟头抽,那这个社会就不用发展了。
这时候,办案民警联系的狗主人也来到了警局。
对方丢了狗,报了警,警方既然找到了线索,自然要通知失主。
失主是一名女士,经了解是案发地点旁边小区的住户,她烫了一头黄色卷发,穿着一条皮裤,看起来非常有钱。
刚一进来她就大吵大闹:“我儿子呢,你们不是说有我儿子的消息了吗?”
听言,办案民警走上去询问道:“你是黄女士对吧?”
“对,你们不是说有我儿子的下落了吗?”
“你的儿子,指的是一条棕色的卷毛狗对吧?”
“不是狗,是纯种的贵族,是我的儿子。”
“哦,那十分不幸,你的贵族……儿子,应该被一名流浪汉吃掉了,此人正在我们的问话室接受询问呢。”
听到自己的儿子被吃了,贵妇人此刻呼吸急促,整个人都差点瘫软了下去。
“不,这不是真的,你们是骗我的对吧,一定是你们调查出错了,肯定是这样的。”
“我们也不确定是不是你丢失的那条……贵族,所以我带你去问话室外面进行旁听,不过你得配合我们,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能激动。”
“好,你们马上带我去。”
来到问话室外面,办案民警给这名贵妇人找了个椅子坐着,随后他开门进去问话室,凑到叶默耳边说了两句。
叶默了解了情况之后,随即准备对宋大宝吃狗一事进行询问。
宠物狗作为个人的生活用品或牲畜,其所有权归属于饲养人,因此被视为饲养人的私人财产。
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你把人家的狗吃了,你就要进行赔偿。
于是,叶默看着宋大宝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吃的泰迪?”
“泰迪是什么?”
“就是你吃掉的那条卷毛狗。”
“估计吃了有十天八天了吧,当时是在晚上,我正在睡觉,突然耳边传来狗叫声,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这畜牲不停地对我狗叫,我当时被吵得有点烦了,于是拿起旁边钓鱼人给我的抄网把它给逮住了。”
“这条狗多大,有什么特征没有,比如说脖子上有没有带项圈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