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阳虽然长得帅,但是是搭着十一路公交车空手过来的,还有些风尘仆仆,只收到了一些美女们的注目礼而已,并没有美女上来要和他认识。
倒是有两个取向似乎不大正常的小青年,见到他,就跟狗熊见到蜜罐子似的,嬉皮笑脸的过来说要带他去小树林里玩捉迷藏,让他忍不住爆粗口,问候一下对方爹妈。
酒吧里一阵乌烟瘴气,到处都是人,就跟赶集逢会似的,重金属的音乐震耳欲聋,舞池内一大群男女尽情的扭动着腰肢,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一路杀了好些人,中间都不带停歇的,陈阳有些口干舌燥,就要了一杯酒润润嗓子,在吧台随便找了个凳子坐下。
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寻找吸血鬼亲王詹姆斯三世的下落。
酒吧里的人虽然很多,跟赶大集似的乱糟糟的,但是陈阳的神念无孔不入,能识别出所有人的气息。
虽然吸血鬼亲王隐匿了气息,但是陈阳和他同在一间酒吧,他那微弱如漆黑夜里一粒小火星的气息,还是很容易就被陈阳感知到了。
和普通人的气息不同,普通人的气息都朝气蓬勃,充满了勃勃生机,但吸血鬼亲王的气息却是死气沉沉,仿佛一个死人,或者活死人般。
可见,吸血鬼是属于人族之外的物种,和人族有着天然的隔阂。
传言中他们和人族有着生殖隔离,只能通过初拥繁衍子嗣。
而初拥,就是精血寄生。
血族的血脉天赋着实让人族羡慕,他们有着豹子一般的速度,老虎一般的力量,熊瞎子一般的抗击打能力,还有号称不死的寿元。
这还是陈阳在电视荧屏之外,第一次接触到吸血鬼呢,有几分小兴奋。
循着那股微弱气息传来的方向,陈阳的目光对着一个雅座区看了过去。
那里风景独好,就见一个年轻英俊的金发碧眼大帅哥,身边围着好几个穿着清凉的大美女,左拥右抱,羡煞旁人。
不得不说,这个大帅哥有几分英俊,金发碧眼,面如刀削斧劈,身段也是一等一的,健美而硬朗,堪比男模,身高估计能有一米九,身上更流露出一股超然的气质,仿佛一个与生俱来的贵族。
如此大帅哥,简直是全世界女生心目中共同的男神。
所以,他只往雅座一坐,自然一群大美女就蜂拥而来了,主动投怀送抱,各种讨好,甚至还争风吃醋。
只是,如此一个大帅哥,如果说他有三百多岁了,恐怕连鬼都不会相信。
长寿,这便是吸血鬼种族的天赋啊!
而他们之所以能够长寿,是和他们的饮食分不开的。
血族每天都要吸血,而且要是新鲜的血液。
越是年轻人的血液,越是强者的血液,越是为他们所情有独钟,因为年轻人和强者的血液,蕴含着更强大的生机,能给他们带来更强大的力量。
这就相当于他们体内的血液每天都要更换一次,想不长寿都难。
听乔婉君说,身为一名吸血鬼亲王,武力值可媲美东方武道的半步神境,乃至神境,自然也是觉醒了精神力异能的。
当陈阳的神念扫射过去的时候,即便已经很小心翼翼了,还是引起了这位吸血鬼亲王的注意,本来和身边的大美女调笑,突然变得严肃起来,犀利的目光对着四面八方环视而去。
好在陈阳只浅尝辄止,并没有被他发现。
这一战不可避免,但是最好不要在酒吧里,这里人太多了,难免会带来误伤。
陈阳准备等爱德华三世浪够了,走出酒吧的时候再动手。
“亲爱的,你什么时候到的?也不跟人家说一声。”
突然,一个软糯的女声在陈阳耳边响起,充满了磁性的魅力。
紧接着一阵香风袭来,一个温香软玉的大美女就出现在了陈阳身边,娇躯直接依偎上来,仿佛当成了自己人似的。
陈阳定睛一看,眼珠子都瞪大了。
想不到是个大熟人,龙组的火凤。
这小妮子不再是皮衣皮裤了,而是换成了吊带小背心和牛仔小热裤,脚上则穿着高跟鞋。
仿佛,一个妩媚动人的小妖精,让陈阳差点不敢认。
难道,这就是上班和下班的区别?
上班一个样,下班又另一个样。
不得不承认,火凤穿成这样,还化了妆,颜值直线上升,着实漂亮的不像话。
即便满酒吧的大美女,她也能鹤立鸡群。
颜值之外,她的气质也更胜一筹,就像一朵圣洁的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
其他的女生,身上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污浊之气。
只是,陈阳和她也没多熟,上来就发生肢体上的接触,让陈阳有些看不懂,一时间目瞪口呆。
唰唰唰!
突然,感受到周围男士投来的仿佛能杀死人的目光,更有疑似富二代的小青年端着酒杯跟在身后,陈阳终于明白过来了。
敢情这个女人拿自己当她的挡箭牌了。
“江湖救急,这几个臭虫太讨厌了,帮我挡掉他们。那个吸血鬼亲王就在这间酒吧里,不宜打草惊蛇。等会我会把他引出去,到一个人少的地方,你再动手。”火凤贴着陈阳的耳边,小声说道。
一切,都在她的计划之中。
她之所以打扮得花枝招展,秀色可餐,就是为了引诱吸血鬼亲王。
她知道吸血鬼亲王有多强大,要是在酒吧里爆发大战,战斗余波带来的死伤当局会难以承受。
等陈阳帮她打发了身边的臭虫,她便是要将计划付诸实践了。
她一直在等陈阳过来呢,因为她一个人根本不是吸血鬼亲王的对手。
就是陈阳,她都不敢肯定是不是吸血鬼亲王的对手,毕竟吸血鬼亲王的战斗力在半步神境以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