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了望远镜,霍恩顺手用手帕擦了擦被汗水弄花的镜片,就递给了一旁的哈库托。
在一处最高最陡峭的土坡上,圣孙冕下站在组装好了的火球弩前,默然地看着踏过沟渠与河滩的两个雇佣兵团。
果不其然,这些步兵还是按照预想中的一样,选择从侧翼进攻,逼迫救世军转向。
他们仍然排成了50x50的长矛大方阵,只不过在大方阵的四个角增添了长弓手与鹰脚湾大盾弩手。
这些大盾弩手会使用踏张弩,也就是在弩臂前端安装了脚蹬。
上弦时踩住脚蹬,或是将弦挂在腰带上,或是干脆手臂拉着,利用腰力拉弓,这样就能发射磅数更高的弩箭。
它虽然一定程度上也能射穿板甲,但到底无法发挥铅弹那么大的威力,也没有发条铳装填那么快速。
这些步兵大多穿着板条甲或锁子甲,从瞭望镜中,他可以看到这些步兵前三排都穿着坚固的半身板甲。
与那些卫兵和军士们结成的散漫方阵不同,两个雇佣兵团的方阵要严密了很多,刀盾手、长戟手、斧枪手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他们毕竟是战场厮混十几年的老兵,单论个人武艺而言,的确是要胜过救世军的这些新兵蛋子。
不得不说,这些步兵的确是精锐,而孔岱亲王也是下了血本。
只可惜这次的战场在土丘上,这种狭窄的战场中,这种厚实的大方阵推进是最不合适的。
看着远处缓慢行进的大方阵,霍恩一时间居然有些恍惚。
自从来到这個世界后,敕令连和教会就一直是压在他头上的一座大山。
本来他并不想承担什么责任,只是为了活命被迫成为了圣孙。
其实当初他一点都不想当圣孙,是所有人逼着他当,如果不当就没命了。
直到长桥之战那一夜后,他才抱着必死的决心,将所有人的希冀背在背上。
可随军牧师们的圣道宣传真的到位了吗?高额的薪水真的能转换成战斗力吗?他们日夜不休地工作与付出,真的能换来士气与人心吗?
霍恩低下头抚摸着血遮云的剑柄,你们真的托付给了合适的人吗?
千河谷数百万人的命运就要在这一刻决定,他的所有努力,便要在此刻兑现和接受考验,就在今日!
就在今日!
握紧了血遮云,霍恩迅速将杂念排空。
抬头之际,霍恩已经被抛之脑后,留在这的只有那个成竹在胸的圣孙。
阳光直射在脸上,他微微眯起了眼睛,喝道:“传令,让娜在高地牵制敌方骑兵,按照先前预演的那样,中军以右翼为中心旋转,左翼拖延敌军。”
“是,冕下。”
传令兵举着小旗,在土丘上不断挥动着,刺耳的口哨声回荡在洼地走廊间。
地面震动着,碎石纷纷从土丘上滚下,布鞋和皮靴踩过湿润的地面。
沙沙的脚步声中,右翼的战争修士们手托长枪底端,将其靠在肩膀上,开始缓缓转向。
“嘿,他们怕了!”
站在大方阵的第一列,作为十年老兵的诺森伯克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尽管掌握了那种可怕的弩,但这些士兵到底是农夫,离开了车阵,他们的胆子就像是老鼠那么小。
握紧了手中的长矛,诺森伯克舔着因为笑容而干裂流血的嘴唇,活动了一下肩膀。
鲜血流到了他的发黄发黑的牙齿上,显得异常血腥。
与诺森伯克的狞笑相比,作为指挥官的格里芬却皱起了眉头。
这河滩与土丘足够宽阔,就算是将面向东方的战争转为面向北方,这些短毛仍然能够保持两排十二个中队的横阵。
那他们的目标——逼迫救世军混乱,缩短他们的横阵,减弱他们的风力就无法完成了。
而坡道和坡顶显然是无法容纳近3000人的大方阵进军的,在平地上保持队形和在坡地上保持队形可是两个概念。
此时的雄鹰之团的大方阵,已经走到了一百五十米的距离。
铅子嗖嗖地从头盔顶上飞过,在地面打出一蓬蓬的尘灰。
一名雇佣军的头盔上忽然爆出了火花,喉咙里咕隆一声就直直倒地。
“还击,还击!”
见到是昨日的魔鬼之风,格里芬马上跳到了专门做的包了牛皮和铁钉的大盾后头。
四边的弓弩手们放下巨大的门板盾,弓下身体,给重弩上弦。
长弓手们将弓弦拉到了嘴角,举到四十五度斜角,手臂肩膀一颤,密密麻麻的羽箭如黑雾般升起。
带着破空声,这团黑雾笼罩在了坡顶的救世军中,哚哚声不绝,插在门板盾和沙包上的箭矢还在颤抖着。
虽然有临时工事和掩体,但时不时地,还是有人的手臂或者大腿爆出一团血花,惨叫一声或闷哼着倒下。
“医务兵,医务兵!”
“来了!别乱动,小心箭头拔不出来。”
后排的勤务兵背着圆盾,弓着身体,拉住士兵腋下,吃力拖着他们朝后排走去。
箭雨和铅子隔空对射,在这个距离上,圣铳不准但威力大,弓箭虽然准但威力小。
双方各有损失,但都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