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
试播十多部电视剧,最后能留来的也就一到两部。
更多的都是上映了一两集,就烂尾的剧。
不过,这都是观众的选择,倒也不关电视台的事。
制播分离的好处就在于此。
电视台可以花很少的钱,确定前景最大的电视剧,然后买下来播放。
如果是自产自销的话,无论是烂剧还是好剧,都是锅里的,压根没多少可选择的余地。
就像那句话,“钱都花了,不放出来可就都是损失。”
这也是制播没分离前,很多电视台一年都难得见到一部精品电视剧的原因。
当然,内里的情况还要更复杂些。
比如啊、争权夺利啊各种乱七八糟的事都有。
不过,温子仁却没演员们这么多心思。
他一个电影导演,过来拍电视剧,完全是莱曼吩咐的,不然,这货肯定不会接受。
后世,他唯一与电视台打交道的地方,那也是当电视剧的制片人。
还是华纳出钱太高,丫想赚快钱的缘故。
而由于《电锯惊魂》系列的前两部都取得了不错的市场成绩,温子仁一下子失去了方向感。
就是既不想拍同类型的续集再创作,也没有很好的创作思路拍摄新电影。
新剧本倒是写了很多,可连自己那关都过不去,嫌不够有新意,更是不敢拿去给莱曼看。
这么一耽误,一年多过去了,成为幕后的日子比当导演多。
不过,他也是心思活络之人。
没啥好点子,也没有很着急。
试着往幕后发展还算是个不错的路子。
年中,跟着扎克-施耐德鼓捣《纽约行》。
成片莱曼已经看过,觉得大有可为。
属于两个优秀导演撞在一起碰出来的火花。
这部片在《釜山行》的故事基础上,加入了扎导的油画般的色彩风格以及温子仁对于节奏和场景氛围的把控。
富有想象力的把血腥镜头,变成画布一般的效果,有种独特的暴力美学。
隐隐约约的能看出《斯巴达》里面的一些影子,尤其在于丧尸撕咬时,对血肉镜头的模糊化、油彩化、放大化的视觉效果处理。
简直了。
至于节奏。
原版的剧情节奏其实已经算的上出色。
温子仁所赋予的更多的也是镜头转切方面。
以凌厉的快速剪辑,扩大剧情的张力。
总而言之,在莱曼看来,这部电影绝对是要比原版出彩一些。
温子仁收拾着东西准备走人。
回到萤火虫影业后,立马开始剪辑拍好的第三集的素材。
试播这事,哪怕莱曼觉得《越狱》很有可能会取得成功。
也得拿出事实让wb电视台的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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