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崇武回家之前,又去了一趟养猪场,买了一只猪脚。
上次他听穆青竹说过,她想买猪脚,但没买到,这次把猪脚带回去,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开心。
等他回到大队,妇女主任就来找他了,“大队长,我是真不想要那儿媳妇,没结婚之前就贪图我家傻儿子的东西,现在结婚第一天,她就撺掇着分家,你说说这十里八乡哪有这样的儿媳妇。”
陆崇武沉默一瞬。
他个人也觉得冯日英很过分,在结婚前找那么多男人,可结婚第一天就撺掇着离婚的人。
似乎有他亲娘。
何主任也反应过来了,尬笑两声,支支吾吾半晌,愣是没组织好措辞。
“大队长,你,我,哎,算了,我自个去处理吧,我离开的这段期间组织有没有给我布置任务?”
“有,提升妇女思想,积极解决扫盲事宜。”陆崇武道。
“又是这两个,那有钱的肯定都让孩子去读书,没钱可不就是没办法。”何主任摆摆手走了,她得回家想想怎么对付那刁蛮的儿媳妇。
按照她看了那么多人来说,冯日英铁定不是可安分的,这段时间她离家出走,就是希望儿子能跟冯日英掰了。
可他脑子像是被冯日英灌了迷魂汤。
什么都听不进去。
今天儿子结婚,她都没参加,故意等到下午才回来,谁晓得儿子竟然说分家!!
呵呵。
滚吧,只要她活着,就不可能分家!
有着相似经历,要逼丈夫分家的陆大美同志瞧着那肥硕的大猪脚儿,嘿嘿直乐。
臭小子自从喜欢上青竹,总算是变得大方起来了。
“我去喊青竹来吃饭。”
“好。”陆崇武非常期待。
陆大美走到知青点准备喊人,就看到有人给青竹递了一张纸条,那男娃娃羞红着一张脸,一下就跑开了。
穆青竹微怔。
她就是发现男知青那边有一个条件很不错的男同志,为了收音机票,去问了两句,拿二十块钱换了下来。
可不知道为什么,一来二去,才两三天,他就喜欢上了自己。
“青竹。”陆大美喊了声,笑容依旧灿烂如初,“走走走,吃饭去。”
“吃啥呀。”穆青竹把纸条揣回兜里,泰然自若的跟着她走。
“猪脚儿,我看着那肉可漂亮了,待会咱们一起做,铁定香的舌头都要掉了。”陆大美挽着她手臂,眼神向往,想想猪脚的滋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今天晚上咱们两个肯定要喝一个。”
“成!”穆青竹爽快答应下来。
路上不少人瞧着穆青竹和陆大美这亲密的样儿,都微微皱眉。
一个能闹。
一个能打。
这凑活在一起,不得翻天?
但陆大美和穆青竹都不管他们想什么,回家后径直去处理猪脚。
陆崇武还非常有先见之明地泡了黄豆。
猪脚的处理,并不像以往排骨猪肉那么快,处理加上炖煮,耗费了一个多小时。
当开锅的时候,色泽漂亮的猪脚夹起来放到碗里,都duangduang的,瞧着就食欲大涨。
在陆崇武附近住的村民开始骂他了!
真的。
之前陆崇武处理那些二混子把他们揍得落花流水,大家都是秉持一种,崇武那么做有崇武的道理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