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点整,她竟然要回市中心?
白倾城很快就换了一身衣服跟着他出发了,后来秦月曦才知道原来她不是要回家,而是要带着他一起去发疯。
夜店,秦月曦很少去的一种场所。
不爱去不是因为他内敛也不是因为他喜欢安静,而是因为他帅了,去一次就要被无数女孩子,甚至少数男人搭讪。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他觉得处理起来比较麻烦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了。
秦月曦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连夜开车狂奔上莲阳山,竟然是为了接上白倾城以后又一路飙车原路返回,最后去了一家a市生意最火爆的酒吧【marsh】。
当秦月熙价值两千万的黑色超跑停在酒吧门口的时候,门口识货的泊车小弟立刻小跑上前替他们开了车门。
这个时间点睡觉的话是有些晚了,但是过夜生活的话就刚刚好。
周围还有很多人在进出酒吧大门,他们艳羡的眼神都不由自主地看向了秦月曦的豪车, 后来又惊艳于车里出来的人。
“这位少爷有订位吗?没有的话我马上通知里面给您准备。”
泊车小弟礼貌询问,这要是普通人进去肯定没这待遇,这就是身份的力量。
“不用订位,我们就两个人坐吧台就行,更有氛围。”
没等秦月曦走到副驾为她开车门,白倾城已经自己下车了,并替他回答了泊车小弟的问题。
然而秦月曦看了她一眼后并没有采纳她的提议,把车钥匙递给泊车小弟后更改了要求:“还是订吧,高跟鞋坐吧椅不舒服。”
“好的,我马上安排。”泊车小弟听了秦月曦的话后,立马用微型对讲机联系里面准备卡座。
白倾城其实是很讨厌大男子主义的,就是那种不听取女人意见的男人,可这次秦月曦不尊重她意见的理由却让她无话可说。
甚至有一刻恍惚觉得他真的只有24岁吗?这怕是34都注意不到的细节吧,原著作者做的唯一一件人事大概就是秦月曦的人设,这是白倾城给那位小说作者最高的评价了。
还没进门就已经能依稀听见里面狂野的音乐声,节奏强劲似乎连心跳也会响应它的节拍。
白倾城跟在秦月曦身后走着,第一次这么直观地看着他的背影,目测最少得有183,比白倾城高了半个头,不算强壮但是头肩比简直到了绝佳的程度。
腿就更不用说了,好像随便跨一步都是别人两步的距离,可惜白倾城没有欣赏太久,因为一进入酒吧大门光线便瞬间暗了下来。
“答应我,这种地方鱼龙混杂,而且很多人都喝了酒,如果遇到什么突发状况你就站在我身后,不要惹事好吗?”
秦月曦等她靠近后耐心提醒道,白倾城不禁回头看着他眼神鄙夷:“哪有这么提醒女孩子的?你礼貌吗?”
心想这是怕我在这儿打人啊,真是比我哥还操心。
不过让她站在身后这样的话还挺好听的,她很喜欢,即使昏暗也挡不住她嘴角压不住的开心。
“我也不想,谁让你有前科呢,你也知道你是女孩子,女孩子是需要保护的,在有人可以依靠的情况下,不一定非要自己出面,偶尔也可以后退一步的。”
秦月曦随意说道,然后毫无预兆地拉住白倾城的手腕继续往前走,这里人多,美女很容易被搭讪。
所以他将白倾城拉到自己身边“宣誓主权”,以此减少白倾城因得罪人而产生纠纷的概率,可谓是煞费苦心。
暗恋的人拉了自己的手,虽然只是手腕,但是白倾城还是很惊喜,目不转睛地盯着秦月曦的侧脸竟开始想些有的没的。
不愧是本小姐的老公,人好长得还带劲,感谢作者赐我姻缘,如果真能跟他he,我天道社少主白倾城发誓,以后再也不杀人了。
要知道作为一个黑道,这已经是最有诚意的誓言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