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林深揽住自己的腰肢,不像前几次一样动手动脚,郡主这才把心放回肚子里。
只不过又怕是林深的缓兵之计,忙没话找话。
“刚才的诗,是郡马自己做的么,可曾做完?”
“哦,那是三年前随手做的,郡主想读?”
“嗯,明月想读。”
林深便一手揽着郡主,一手探腰去拿桌上的鹅毛笔。
幅度过大的动作又引得两人心猿意马,不过有了刚才的经历,这次两人的定力大了不少。
林深随手在刚才那两句之前,又添上了“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两句。
一边写,一边在心里告罪。
“孟大大,估计这个世界没有你这么一号人物,否则按你的才华,不应籍籍无名才对。”
“今天小子就借你的诗句糊弄一下老婆,勿怪勿怪。”
“改天去庙里上香,我给菩萨许愿保佑你。”
却没想过这个世界便是有孟浩然此人,也早已死了近千年,菩萨还如何保佑。
“平易浅近、自然天成,郡马写的真好。”
长歌郡主伸手,把写完的诗拿在了眼前,看着上面不堪入目的字体,眼中却流露出不尽的喜爱。
“只是,郡马右手的字,真的不能再练回来了么?”
“呃···”
林深尴尬的直摸鼻子,若不是怀中还抱着郡主,说不定想找给地缝钻进去。
见林深尴尬,长歌郡主识趣的转换了话题。
“郡马刚刚说,这硬笔写字要比软笔快上许多?”
“对,郡主不妨试试。”
林深把刚刚放下的鹅毛笔递给长歌郡主,顺便教导了一下郡主的握笔的姿势。
长歌郡主拿过一张纸,把刚刚林深写过的诗重新写了一遍。
“果然要比软笔快上许多。”
“只是,这字写出来后,也太难看了吧···”
他们所用的,本身便是用来习练毛笔字的纸张。
现在用鹅毛笔来写,笔尖落在纸上之后,因为力度的原因,写出来的字惨不忍睹。
“郡主只是初次使用这种笔,还不习惯而已,但软笔和硬笔的书写技巧,其实是相通的。”
“你看,你写的这张,比我写的就要好上许多。”
林深把写了同一首诗的两张纸放在一起比较,一幅看起来就像是一二年级的小朋友写的,另一幅,就像是野鸡踩的···。
“硬笔还是有一定的用处的。”
“比如说,我们票号的账房,若是用硬笔誊写账册,是不是能节省很多时间?”
“对呀!不光是票号和各个铺子的账册。写书、写信、记事皆可使用。甚至科举之时,用硬笔来打草稿,岂不会快上许多!”
林深一点拨,长歌郡主马上举一反三,搬着手指头一条一条的说了起来。
“对。”
林深握住长歌郡主如青葱般的玉指,放在唇间吻了一下。
“不光如此。”
“把这硬笔的笔尖做细,写出来的字便更小,那时,连纸张也可节省不少。”
“甚至于将来,连砚台都可省掉,文房四宝只剩三宝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