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是生命。
只见李长明快速在空地升起篝火,而后对着林妮可喊道:
“快,捡点柴火丢里面。”
林妮可此时也慌慌张张,撒腿就在林中各处捡取自己能捡到的木枝木头。
而李长明则是手起刀落,开始快速解剖眼前的羚羊。
他的要求不高,只要羚羊的一条腿。
眼前的羚羊并不大,估摸都不到100斤。
拆解不到100斤的小羚羊的一条腿,李长明的动作算不上慢,可以说极为快速。
可是开膛破肚之后,那血腥味于无形中快速飘散。
即便李长明速度再快,也架不住野生动物灵敏的嗅觉。
比如鬣狗。
李长明现在最怕的就是鬣狗。
鬣狗可谓是非洲大草原的超级大反派。
它们嗅觉敏锐,什么都吃。
关键是一只鬣狗发现食物之后,它还会嗷嗷叫地呼朋唤友,再进行围攻,可谓是大草原的古惑仔。
仗着狗数,鬣狗往往能够抢夺猎豹、花豹,甚至是狮子的食物。
说来也是神奇,这鬣狗看似非常暴躁猥琐,但是它们却极少伤害人类。
不过即便如此,李长明还是很不想与鬣狗对上。
他仅用半分钟就卸下一条腿,将那羚羊腿拿到篝火上烤。
没有任何花哨,直接将羚羊腿放在炭火上,任凭炭火呲呲作响。
炭火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吸附血液,祛除血肉异味。
林妮可看着李长明操作,对着那血淋漓的羚羊遗憾叫到:
“啊?”
“还剩下那么多啊”
“那么多都不要啦?”
李长明也是无奈。
他翻烤着羚羊腿,出声回道:
“没办法。”
“要是把它带回去,晚上就会有狮子来找我们了。”
狮子也是会吃腐肉的。
正常情况下,狮子甚至吃饱了才会放弃食用。
何况这一头羚羊才死掉没多久。
李长明不想庇护所飘荡着数不尽的血气味。
君子取肉,谨慎为上。
而之所以就地架起篝火烤,一来是用烟与火吓走掠食者,二来可以通过木炭简单处理羚羊肉。
烤的方式很简单,直接放在炭火上灼烧便可。
这里是非洲大草原的旱季,高温会让尸体以极其恐怖的速度毒变腐烂。
李长明利用炭火快速烘烤了三四分钟左右,他就听见了远方呜呜咽咽传来了动静。
是什么动静,李长明并不能确定。
他赶忙将篝火掩埋,朝着紧张的林妮可说道:
“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