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别张玉芬,姜辰来到白龙山下,直接把自行车收进异空间,而后徒步上山。
他要去收一下兔子。
不然,两天不在,套子上如果套到兔子的话,估计得死掉,那就造孽了。
姜辰很快进入深山,来到下套的地方。
一会儿功夫,收了五只兔子。
收完兔子,他并没有把套子解开,免得有兔子落网。
“顺便再去采摘点菌菇吧。”
姜辰接着又采摘了三十多斤菌菇。
期间,在老地方并没有遇到大蛇出现,可能是灵水还没喝完吧。
采完菌菇,姜辰就下山了。
直接骑上自行车直奔城里。
昨天在公社,已经告知沈华这两天要去城里,不卖货给他了,现在也不用特意去提醒他,到时候他等不到自己,自然知道怎么回事。
到城里只有一条路,姜辰这一世其实没有去过。
不过前世去过啊,前世衣锦还乡后,他也曾在城里短暂停留,所以路还是知道的。
这个年代的路并没有那么好,路上坑坑洼洼,自行车没有减震,骑起来颠屁股。
还好姜辰屁股结实,自行车速度也不快,只有三四十码,倒也顶得住。
不过,这种二八大杠自行车,最容易掉链子,特别是颠簸的路段,一个不小心就把链条颠掉。
每次链条颠掉之后,姜辰就不得不停下车,找来一根树枝,把链条重新绞上去。
“特娘的,还不如我跑的快。”
掉了几次链子,姜辰就不耐烦起来。
见路上没什么人,姜辰干脆把自行车收到异空间,甩开膀子跑了起来。
“还是跑起来快。”
姜辰发力狂奔,比自行车快多了。
当然,遇到有人的公社,他就慢一点跑,以免吓到别人。
“终于到了。”
一个多小时后,姜辰远远见到城市的轮廓,停了下来。
他感觉自己能去跑马拉松了,虽然有点喘气,可身体还是很坚挺。
“再收拾一遍二婶没问题吧!”
进入异空间咕咚咕咚喝了一大杯灵水,姜辰浑身有劲儿,而后骑上自行车赶往城里。
七八十年代的县城,跟后世的不能比,巴掌大的地方,房子也不高,看起来有点寒酸。
不过比乡下好多了,起码是砖头盖的房子。
城里的人明显比乡下人多一些,自行车也很多,人们身上的衣服也比较干净。
没办法,乡下吃饭都吃不饱,有的人一年到头都没两件衣服穿,自然没那么好条件。
昨天,姜辰在沈华口中,打听到了城里黑市的位置,西湖公园。
他沿路问了好几个人,总算摸到西湖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