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醒来以后,我整个人像被人打了一样,无精打采,除了上厕所和吃饭,不得已移动以外,大多数时间,我都窝在床上,欣然享受林菲菲的照顾。
我觉得这丫头好像变了一个人,领完证以后,她开始逐渐学着怎么去照顾别人,这一点儿在她身上以前根本看不到。
都说婚姻是一座坟墓,但遇到她这么好的女孩,我情愿埋葬我一辈子的青春。
婚姻也许是爱情的最终归宿,但婚姻终究逃不开柴米油盐的枯燥,但两个人一起努力,她能理解我的辛苦,我也能懂得她的不易,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双向奔赴。
中午,周疏桐和唐枫来了,喊我们去吃餐厅吃午饭,我订的这家酒店有免费三餐,都是自助餐,林菲菲看我一脸萎靡,摇了摇头,笑道:
“你们俩先去吧!我等等余斌,他估计没什么胃口,一会儿我陪他去外面找个粥铺喝点儿粥。”
唐枫眼底掠过一丝惊讶,“啊?今天有你最爱吃的红烧肉,不去好可惜啊!”
林菲菲嘴角轻轻一撇,“没事,红烧肉哪天吃都行,但余斌今天不能吃太油腻的,我陪他吃点儿清淡的去。”
我现在确实没什么胃口,可红烧肉可是林菲菲这种爱吃肉人的命啊!当初我之所以选这家酒店,就是冲它家的餐饮受欢迎,尤其红烧肉,很多博主都在自媒体推荐,入住第一晚我尝了一次,确实名不虚传。
林菲菲还没尝过,明天我们就要回云城了,我可不想让林菲菲错过她心心念念的红烧肉,于是我连忙摆了摆手:
“菲菲,没事,你和疏桐她们去吧!我暂时不饿,我想下楼转转,透口气。”
林菲菲点点头,“好啊!那我陪你去。”
我没想到她这么说,连连摆手,苦笑道:“别别别,你和她们去吃饭吧!明天咱们就离开了,你可就没机会吃红烧肉了。”
周疏桐嘴角浮起几分笑意,拉着林菲菲的胳膊往外走,笑道:
“他这么大人了,你不用管他,咱们去吃红烧肉。”
“可是……”
林菲菲还在犹豫,明显在我和红烧肉之间难以取舍,但周疏桐轻飘飘一句话,就让她果断做出了选择。
“哎……余斌你想吃就能吃,但这家的红烧肉可不是哦。”
“我去!”
林菲菲干脆得让我险些吐血。
她们出去以后,我翻身下床,七手八脚套好衣服,走出了酒店。
在客房里闷了一天,我感觉自己就像受潮的蘑菇,周身被一种无形的湿润与沉闷包裹,走出酒店的旋转门,一股清新七夕扑面而来,望着熟悉的城市,心中一片惆怅。
曾经,我也是这座城市里的一员,努力的活着就是为了融入它,可到最后我也没有成功。
大都的交通永远那么拥挤,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即使现在已经是中午,很多人的眼神中仍然带着一丝难掩的疲惫。
看到他们,我不禁想到了曾经的自己,每一天都像在和时间赛跑,但最后我得到了什么?
屁也没有。
其实离开大都时,我是不甘心的,毕竟我在这里漂了十年,无非就是想留下,最后还是黯然离场。这次回来,我的心境却豁然开朗。
我以为放下的是这座城市,其实是我的执念。
简单逛了一会儿,我终于有了些饥饿的感觉,但嘴里没什么滋味,也不知道吃什么,于是就冲进便利店,买了一大瓶矿泉水,和一袋薯片和一袋锅巴。
今天我打算偃旗息鼓,晚上哪也不去了,就在客房里窝着,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电影,这么简单的一件小事,对我们成年人来说,已经是奢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