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的时候和它做过约定,以后会回来找它,而且一定会让我的孩子养狗。但我不仅没有回去找它,也没有给我的小孩成人的机会。本来以为长大了就能掌握自己的人生,却被我搞得一塌糊涂。”
我也好想养狗,只是家里小孩(林今夕)不喜欢,害我只能养兔子和熊。
“小花儿,你几岁啦?记得和我家今夕同年是吧?你才过了我一半的年纪,聪明人不会拿过去的区区十年来否定未来的七十年、八十年。”
花花握紧拳头,然后奋然抬起她那张让百花失色的脸庞。我在总经理身边看过的美女不在话下,但这一刻的花儿,真是美得吓人。
“是呀,路总是要走下去。”
我在人生路上跌跌撞撞好几次才领悟的道理,她已经深刻明白到了,以后还会继续成长,成为最亮眼的那朵春华。
所以身为花瓶的大婶我,有义务除去那些害她无法绽放的坏虫子,笑容满面地做出长辈的提议。
“那么,我们一起去探望你朋友好吗?说不定情况会好转许多。”
花花有些为难,但我不会因此气馁,脸皮厚才能行遍全世界。
“可是绮不太喜欢你,并不是你不好,而是”
而是林今夕的关系。
阿夕和花花交往时,鲜少两人单独约会。花花一向大方,把她最好的朋友都带上,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四人行,包山包海地玩。当时阿夕手机里的来电冠军不是花花,而是庞心绮小姐。
不是朋友也不是女朋友的关系,就是林今夕与庞心绮的关系。
我一度怀疑儿子劈腿,力劝他别干这种伤人心的歹事。妈妈当初车祸躺在医院,却收到男朋友的喜帖,那真是天崩地裂呀,就算长得再帅再有魅力,做人的道理还是要懂得。
阿夕却说他不喜欢庞心绮,讨厌得要命,叫我不要想太多。
但是儿子是我养的,我怎么会不知道他的性格?就算拿枪在他背后抵着,他也不会违背自己的心意,向他人低头。
在老妈强力地追问下,打滚、装哭、减三十岁向今夕哥哥撒娇,阿夕终于受不了,透出一点点口风。
庞心绮猜到一个阿夕身边的人都不晓得,他藏了又藏的想法。
“儿子,连我也不知道吗?”
“妈,最好你一辈子都不要知道。”
我就想,这女人真是不简单,竟然能咬住阿夕的软肋。
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来,又傻到骨子里。不单论心高气傲的阿夕,男人不可能喜爱威胁他们的女人,就像敝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那对怨偶,好好的一对夫妻,为什么会变得彼此怨恨?如果理由却是爱的话,也实在太蠢了。
“小花,不入虎穴,哪偷抱得到可爱的小老虎?”
我很坚持,花花拗不过我,我们一对绝世义母女手便牵着手,前往她与友人合租的住处。
高级住宅区,名家设计,月租八万,三房两厅。我以为已经适应这冷暖社会的贫富差距,但当我们来到大厦门口,四个西装笔挺的大楼管理员朝花花鞠躬问候,抢着按电梯服务,忍不住觉得当大爷真好。
月租八万是林今夕说的,和花花她们第一次出去玩之后,回来喃喃了两遍。
“小地方,请你随意。”花花笑着为我开门,映入眼前的是黑亮的柚木地板,还有旋转梯通往上层的交谊厅。
“阿夕有在这里过夜吗?”我偷问一句,被花花搥了下肩膀。
“我们留了他好几次,可是我和绮和琳,三个女孩子都比不上有你在的地方。”
“好可惜呢”我儿子真是暴殄天物。
房子很漂亮,又住着美女,唯一美中不足之处,就是室内太过阴冷,所有窗口都拉下厚重的窗帘,透不进光。
我以为冷意是因为高楼层的缘故,但花花领我到她朋友的房间,愈靠近,我身上的寒毛就竖得愈高,像是房间里头不是躺一个人而是一座冰山。
当花花打开门,我更是冷得直发抖,床上没有冰山,倒有一尊冰山美人,剪着齐耳的俏丽短发,厚唇大眼,即使脸病成铁青色,眉间那股凌人气势依旧不减半分。上次情况危急,没细看清楚,但她的脸和董事长真的有七分像,不愧是姑侄。
庞心绮原本带了丝期盼看过来,发现是我而不是某个大帅哥,立刻变脸。
“茵,你带她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