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林之萍三十九年来洁白无瑕的人生见到了第一只恶鬼。
然而,阿夕正巧转头过来查勤,装睡赢过了我的恐惧。我一闭上眼睛,身体就愈来愈沉,可是只要想到和小白兔有得拼的小七七,老娘的意识就算狗爬式也要游上去。
然后我闻到了酒臭,以及恶心的腐败气味。我看着,却不是真的睁开双眼,有个男人的轮廓在我身上载浮载沉,贪婪嗅着这副肉体。我顿时明白阿夕和小七的苦处,这只鬼让我想吐出儿子的油饭。
我听见阿夕叹息一声,把房间唯一的灯源关了,从书桌走向床边,望着发不出声音的妈妈我。
“你,滚出去。”儿子睥睨我的样子好帅。
我听见“我”笑了声,猥亵到极点,这不是有美音天使之称的我。
“那就把命还来!”男鬼嘶哑大吼,这就是传说中的厉鬼索命吗?“他害死我,老子绝对不让他好过,狗杂种!”
“这样,你就满意了吗?”阿夕居高临下审问男鬼,鬼缩了一下,想到手中有我这个把柄,又嚣张起来。
“我要这个女人陪葬!”
拜托,讲话就讲话,别把我的手移到我胸部上。
大儿子的脸色明显阴沉起来。
男鬼狰狞叫道:“要怪就怪你们自己,谁叫你们把他领进门,我要你们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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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早起伸懒腰,睡得好饱,被窝暖烘烘的,再让我滚一下。
滚完,我坐起身面对现实。首先,昨夜男鬼和阿夕之间的谈判到底结果如何?从我印象中最后一个画面判断──大儿子不顾亲子之情往我脑袋卯下一拳,双方应该是不欢而散。
再来,我记得昨天是睡床啊,怎么醒来会在地铺上?那睡下面的小夕夕有没有躲过我致命的一击?真相究竟如何?
于是我兴冲冲开门去找正在下面的阿夕,正巧对面小七也醒来了,单手抱着熊宝贝,颜色不一样的眼珠里有着相同的惺忪。
“啊啊,我的小白兔──”我下意识扑过去,没法子,我就是觉得他很可爱。
“干干干,一大早你发什么神经啊!”七仙侧身闪过,从房间一路躲到客厅,再从客厅跑到厨房妨碍阿夕工作。
最后还是得靠今夕一手一个把我们分开,才结束这场恶斗。
“小七,你先去洗脸。妈,你快迟到了,但你还穿着睡衣。”大儿子不愧是我们实质上的一家之主。
七仙乖乖地往后走了两步,才惊醒般抬起头,又捧着熊宝贝沉默两秒,然后像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转身回来。
“那、那个什么烂房间,床那么软,睡得老子骨头酸痛。”
我跟阿夕都怔住了,他的反抗期也来得太突兀了吧?而且听起来心虚得要命,还不敢看我们的眼睛。
七仙看我们没什么反应,似乎更紧张了。放着他在原地伤脑筋,我去换衣服,阿夕则是把热腾腾的细面分装成三大碗。
我只要有食物当诱饵,五分钟就能美美地出现。阿夕偷偷告诉我,他经过小七的房间瞄到打包起来的小小包袱,里面只有两件带来的破衣物,他顺手“捡起来”,已经拿去当抹布了。
“儿子,你完全犯罪了吧?”
“妈,我这是关心。”林今夕面不改色地说。
至于昨晚的事,不会有那个福分让想离家出走的死小鬼知道。
七仙等我们回来,才对着他的空碗吐口水。
“难吃死了,呸呸!”
“臭小子,你怎么吃那么快!”我还想偷吃他那份耶!
“妈,你让他下不了台。”
七仙整个身子都绷起来了,河豚遇敌也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