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需要驻军的地方,按照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不同的等级配备的守备队数量不一。
再有就是加强地方上的民兵建设,让那些新建的移民点拥有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十军和第十一军到了北美之后,怎么去用,用在什么地方,还有如何跟北美纵队这些本地部队进行配合,都是一个问题。
北美纵队之前为了模糊美利坚人,穿着的军装、军队的编制都跟本土的军队有所不同。
这就会影响其与护卫军本土军队之间的配合。
最重要的是,他过去是要指挥整个北美战局的。
而他对北美的了解仅限于纸面上。
巡防舰的一间豪华舱室中,林凤翔正盯着地图仔细端详。
他早已不是原本那个从广西大山中打出的野生农民军将领。
他出色的天赋,加上这十几年军旅生涯积攒的经验,再加上在护卫军中得到的正规化学习,已经让他成为一名出色的统帅。
甚至因为他比大部分护卫军将领更加丰富的经验,让林凤翔更加的出色。
他身上总是给人带来一种持重的感觉,似乎只要将问题交给他,就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这也是为什么董良将他任命为北美战区司令。
储云良是对北美的情况更加了解,但是他却无法给董良带来这种值得信任的感觉。
另外,林凤翔自己也清楚,他到北美就是为了给那些北美将领一个敲打。
“凤帅,我们第一站到达望西城,那里的天气与海参崴一般,今年估计没什么仗可打了。”侍从参谋孙楚小声说道。
孙楚以前是江宁纵队军官,因为表现出色升迁的速度飞快,现在已经是一名翊麾校尉,成为林凤翔身边的侍从参谋。
凤帅是他们私底下的叫法,因为华族高层的统军大帅中有好几位都姓林,因此他们这些侍从就称呼林凤翔为凤帅。
林凤翔摇了摇头道:“北边打不了不代表南边没有行动。也许美利坚人会主动进攻,虽然总参的意思是以防守为主,控制战争的规模,但是我们也不能过于被动。”
接下来他转过身问道:“我之前的军令发下去,他们都有回复吗?”
孙楚回道:“之前就驻扎在北美的第十军101师已经南下温城,准备接替北美总队的的防御。驯鹿突击队也已经展开行动。只是北美纵队那边还没有消息传来,只有北美纵队参谋部传回来一份回报说正在研究作战部署。”
林凤翔压住心中的不悦。
北美纵队这是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吗?
空降的统帅确实不招人喜欢。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要让这帮子人对自己心服口服,还要拿出点真本事才行啊。
林凤翔人未动,命令却已经传到了北美。
他是一个善于把握战机的人。
北美纵队之前与英国人的一战,让他看到了英属加拿大的脆弱。
那里几乎已经是一个空壳子。
而南边的美利坚人显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自从美利坚独立以来,经历了多次大规模的战争,他们似乎从无一败。
这固然有他们周围的敌人不行,比如墨西哥。
但是几十年前的英国人就已经是世界霸主了,他们的陆军可以击败拿破仑显然也不比海军差多少。
但是就是这样一支陆军却三番五次败在美利坚人的手中。
于是他决定在北美的战略是北攻南守。
他让第101师在正面牵制住英国人,然后以一支奇兵从北向南压缩英国人的战略纵深。
而在南边,他让北美纵队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防御方案,暂时不要向美利坚人的纵深主动进攻。
等到解决了英属加拿大,华族在北美对美利坚人就占据了地理上的优势。
加拿大北部,大奴湖畔,寒风呼啸。
空气中夹杂着一些雪沫子,打在人的脸上生疼。
卞国臣收起了望远镜,将面罩重新盖上。
等到将防风镜压在眼睛处的两个缺口之后,他才感觉自己的脸恢复了知觉。
而在他不远处,因纽特人纳努克正在用雪洗脸。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这样的天气对于因纽特人就跟早春三月一般。
“纳努克,不要臭美了,冰面上能走雪橇了吗?”
纳努克刚刚带着一支因纽特人小队去前方探查大奴湖的冰面。
这里到处都是湖泊,湖泊周边则全都是茂密的森林,相对来说还是走湖泊上比较方便。
这支驯鹿突击队是从北境的驯鹿突击队中分立出来的。
卞国臣原本是驯鹿突击队的一名奇兵指挥官。而纳努克则是后来加入护卫军的因纽特人。
他们见到了护卫军的强大,见到护卫军能够庇护他们的家人之后,毅然加入了护卫军,成为了这支队伍的新鲜血液。
纳努克的族人现在都住在雪城,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捕捉不到足够的猎物而让整个部落灭绝。
光是他们在军中的工资就足够家人们吃上饱饭。
更何况他们的家人在雪城也能够找到自己的营生。
女人们在皮革厂工作,孩子们则可以去温暖的教师读书。
而他们作为军人也并不比在北极圈狩猎更加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