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袭!”
“将士们听令,随我冲锋破敌!”
一声声凄厉的怒吼,将吕树从睡梦中惊醒。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还有泥土和植被混合的味道。
吕树赫然发现自己手握一杆铁枪,站在一片辽阔的旷野上。
周围的野草有腰那么高,身边都是披甲的士卒。
像极了电视里演的古装剧。
吕树站在原地一脸懵逼。
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公司小职员,在年会上喝醉了酒,怎么就到了战场上?
难道是有同事恶搞自己?
“吕布,愣着干嘛啊,赶紧冲!
一会儿督战队的人看你在这儿愣神,你脑袋就要搬家了!”
随着身旁伍长的喝骂,吕树大脑一阵刺痛,一股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汹涌而来。
吕布,字奉先,并州五原郡九原县人。
十岁随师父习武,今年刚好二十岁。
为了磨炼武道,吕布在并州刺史张懿征兵时加入军队,成为了大汉并州边军的一名普通士卒。
而眼下就是吕布当兵以来的第一战。
“我穿越了,成为了大名鼎鼎的三姓家奴吕布?”
穿越这种事儿,对吕树来说实在是匪夷所思。
可脑中的记忆和眼前的景象是如此清晰,容不得他怀疑。
地平线处烟尘四起,大地发出了隆隆的震动声。
身边的士卒们都紧握着长枪向前冲去。
吕布也被士卒们裹挟着上前,最终汉军与异族军队猛烈的撞击在一起。
真正的战场远比想象中更加残酷。
铁与血相互交融,汉军成片的倒下,胡人也不断从战马上栽落下来。
生与死,往往就在一念之间,人命就像草芥一样不值钱。
一个面目狰狞的胡人嘶吼着,以手中弯刀向吕布劈来。
吕布感觉自己的肾上腺素急剧飙升,本能般向左侧身闪避,手中铁枪直向胡人胸口刺去。
“噗!”
长枪穿胸而过,战马上的胡人双目圆睁,似乎不相信自己会死在一名长枪兵的手中。
“我杀人了!
这这具身体”
吕布感觉自己的身体力大无穷,而且好像有武艺在身,杀死胡人骑兵根本没耗费多少力气。
虽然杀了人,吕布也没什么负罪感。
由于继承了前任吕布的记忆,他很清楚这些胡人有多可恨。
每到深秋,这些来自草原的强盗们就会南下打草谷,在大汉边境烧杀抢掠,使得汉家百姓民不聊生。
吕布原本的亲人就是在胡人南侵的过程中,被匈奴所害。
要不是吕布的师父救下了他,吕布也死在胡人手中了。
这些可恨的胡狗,都该杀!
活动了一下手臂,吕布感觉自己与这具身体越发契合。
杀到兴起之时,他索性跃上一匹抢来的战马,在军阵之中纵横驰骋。
铁枪过处,所向披靡。
汉军士卒们见吕布如此悍勇,也都自发的聚集在他周围,向胡人的骑兵发起猛攻。
匈奴屠各尔部大酋长休穆尔见吕布如此悍勇,挥舞腰刀指着吕布大喝道:
“勇士们,给我上!
围杀这可恨的汉人!
胜利当属于我们大匈奴屠各尔部!”
在大酋长休穆尔的命令下,匈奴骑兵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向吕布冲来。
吕布手中铁枪上下翻飞,将敢于来犯的骑兵全部斩尽。
他的双目如电,盯紧了休穆尔。
这个人就是匈奴贼酋!
杀了他,胡贼自退!
“驾!”
吕布一勒胯下战马,径直向休穆尔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