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就看到村口站着的二哥泰华,转来转去,伸长脖子朝这里一直张望,很着急的样子。一看到自家弟弟妹妹的身影,就一高一低快跑了过来。
爹娘不在。
一家人的分工不同,三个哥哥是分在一起的,所以应该是他们一起被小郎弟弟的消息给吓回来的。爹娘应该还不知道。
二哥的腿是在部队出任务不小心炸伤的,有一点跛脚,平时从来不快速走路,所以看得不那么明显。今天他肯定也是着急得狠了,不顾形象地奔向自己,安华的眼睛一热,又狠狠憋住了。
“安妹怎么了,又哪里受伤啦?”二哥绷着脸,很紧张,眼神像扫描仪一样上上下下回来扫视安华。
“哥,我没事!”安华吸吸鼻子,不好意思地笑了,“就是被吓到了,腿软了。”
真的是好没出息呀!
“你说说你,怎么总是遇上这些事呀!还好这次没事,真的是吓死我们了,娘要是知道了不得担心死了。二哥走不快,撵不上大哥三弟,我只能在这等,我--”
“二哥,让你担心了,你看!”安华打断二哥的话,把一直塞在怀里的大叶子包拿出来塞给二哥。
泰华打开,是一大包鸡蛋黄菌。他望着笑得如暖阳的妹妹,一脸的复杂。
妹妹像小孩子一样在讨好他。
“哥,我错了。让你们担心了!”安华把脸贴在自家三哥不太宽阔的后背上。今天真的是差点就小命不保了。她也害怕。
二哥大手摸摸安华凌乱不堪的头发,不忍再指责。
安华一个劲朝着哥哥笑,在大掌的安抚下,像个太阳底下慵懒的猫,全心信赖,极力讨好。直到这一刻,她才真正地放松下来。
接下来安华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死缠烂打地说服了两个哥哥回家不能告诉爹娘遇上野猪的事,只能说是在山脚下找的菌菇。
快到村口的时候,她从三哥背上下来。指派三哥去找大哥传达隐瞒爹娘的事情,自己就和二哥一起回家去了。
不一会小郎弟弟也回来了,传达了大哥的指示:为了避嫌,对外只说那头野猪是秦砚一个人杀的,秦砚也没遇见过张安华。正好也符合了安华的只是在山脚下找了找菌菇的说辞。
小郎弟弟还说秦砚把野猪抬到了村里的打谷场上,全村分猪肉。
安华不解问:“为什么要分给全村人呀?”
他可是豁出性命杀了那头野猪的。
给安华烧热水的二哥给她解惑。所有东西都归国家归集体所有,后山也包括在内。平时大家上山弄点小东西只要不是大张旗鼓戳到人家眼前去,就都算自己的,但是像野猪这样的大家伙就不能一个人私藏了。这个时代,大家都穷,都是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很多人为了一口吃的往往会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何况他有个地主家的出身,前几年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地就会把他一家拉出来戴铭牌,斗来斗去的,也因此,偌大的秦家到现在就剩下他和一个哑巴妹妹了。
像他这种情况的,要是敢一个人吃独食,立马会成为村里的众矢之的。
好在,这几年情况要好一些了。安华大伯,平时也对秦砚多有照顾,所以他也是投桃报李,主动把野猪拿出来,给村里人分。只是可惜了那头大肥猪了。
特殊年代的特殊可怜人,原来他就是那个奶奶嘴里总是掉书袋的老先生的孙子呀!
等等,秦砚,他是秦砚?
书中的男二,妥妥的未来建筑业大亨呀!
特殊年代确实造成了很多人的悲惨人生,可也提供了更多的机遇。有的人因此消沉跌落成泥,有的人就只是龙搁浅滩,只待时机就能翱翔九天。
秦砚就是后者。
他做黑市起家,赚过钱,也被抓过。女主就是在他被抓期间帮他照顾哑巴妹妹而闯入了他的心里。从此,他就一直默默关注女主,不动声色对女主好。在来年的高考恢复后,他帮女主在黑市弄到了很多教科书和复习资料。后来更是在女主事业上出钱出力帮助她,但在感情方面,他对女主的感情却从未宣出于口。
那本书,安华才看了一半,不知道秦砚最后的归属。总之他是大佬,完全不用她来操心了。
她不再多想,安心等热水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