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天德十五年,春正浓。
天空刚泛起鱼肚白。
“啊——”
一道女子的痛呼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柔嘉蜷缩在硬实的土炕上,被额头一跳一跳的疼痛惊醒,绢丝一般的沥沥细雨从破烂的窗户飘进来,凉凉地飘在她的脸上,平添了几分真实。
她睁眼看着眼前拎着柴火棍的凶悍的妇人,有些难以置信,这是怎么一回事?
自己不是死了吗?
她清楚的记得,自己所在的医学实验室意外发生爆炸,扑面而来的灼热烈火,瞬间就将她推出玻璃窗外,像一只断线的风筝一样,重重摔落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
耳边又响起妇人骂骂咧咧的聒噪声音:
“小蹄子,你瞪着我做什么?也不看看什么时辰了,还不起来干活!老娘养你是让你偷懒的吗?成天让你做点事就装死,看我不打死你!”
柔嘉意识逐渐清晰,脑海里随即涌入一段陌生的记忆。
原来这个被扔在穷乡僻壤的女孩,竟然是当朝丞相祝成景的嫡女,也叫柔嘉。
当年,祝成景还是个身无分文的穷秀才,娶了富商李家的女儿,靠着妻子娘家庞大的钱财助力,仕途走的风生水起。
短短十年而已,就坐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之位。
后来,也不知是富贵迷人眼,还是书生多薄幸。
祝成景处处嫌弃原配妻子只是个一身铜臭味的商户女,不懂读书人的风雅,执意要扶正他青梅竹马的妾室顾姨娘,逼得李氏跳湖自尽。
李氏头七还没过,府里就不知从哪冒出个算命的王八蛋,摸着两撇小胡子,指着小小一团哭晕在灵堂的祝柔嘉说道:
“你这个女儿,先克母,再克父,最后克祖宗,若留在府里,克得你们家破人亡不说,你的仕途也会尽毁。”
祝成景如临大敌,干脆利落地将年仅八岁的柔嘉丢在这鸟不拉屎的乡下山村里,眼不见为净。
这六年,柔嘉在这穷乡僻壤的村里,吃尽苦头受尽折辱。
甚至昨晚,林氏的丈夫张长贵竟然趁着天黑竟然想轻薄于她,她奋力反抗,却当场命丧。
没曾想,再睁开眼时,她就成了她。
柔嘉眼皮一跳,心中暗喜,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天爷耶,老娘没死,老娘穿越了。”
林氏见她挨了打,竟然还敢不动,瞬间气不打一处来,觉得自己下手轻了,嘴上骂骂咧咧的,又高高地举起手上的柴火棍,还想再打下去。
柔嘉来不及再多想,腾地一下坐起身来,在炕上滚了一圈,利落地躲开她的棍子。
一动起来,脑袋一股子僵硬胀痛,她伸手揉了揉额角,不出意外摸到一手粘腻的血。
她皱了皱眉头:“啧,毁容了。”
嘴角不由得勾起一抹冷笑,从小到大就没吃过这种亏,有人敢欺负到她头上来?当她的跆拳道白学的?
伸手夺过棍子,朝着林氏的额头结结实实地狠敲了几下。
“啊——”
林氏一脸懵,被大力敲得屈膝跪倒,翻着眼皮直直晕死过去,肥胖的身躯扑通一声砸在地上。
柔嘉无语地翻了个白眼,菜成这样还敢跟她动手?
又缓坐了片刻,觉得脑袋清醒了些,打算起身下床去找些药酒,清洗一下额角的伤口。
恍惚间,她觉得有些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