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豪门沈家,富丽堂皇的别墅里觥筹交错之间一片欢声笑语。
今天是沈氏集团成功上市的日子,今晚正在别墅里举办庆功宴,家族所有人齐聚一堂,开怀畅饮。
可是在大厅的角落里,有一个落寞的身影,他面无表情,独自坐在小马扎上,手里端着一碗白米饭正在发呆。
他不是仆人,更不是外人,而是沈家的女婿丁引。
三年前,丁引受了重伤,被沈家老爷子沈万均所救,醒来后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而沈万均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把自己的孙女沈雨晴嫁给了丁引,丁引从而入赘到了沈家。
总之,沈万均告诉沈家所有人,丁引不是普通人,将来定能助沈家更上一层楼。
可是沈家人根本不相信丁引能助沈家更上一层楼,因为丁引这三年来只是白吃白喝,除了洗衣做饭其他的事情都不会做。
沈雨晴压根就不喜欢丁引,结婚差不多两年多,丁引不仅没有和沈雨晴有过肌肤之亲,就连她的手都没有碰到过一次。
虽然沈雨晴不接纳丁引,可入赘豪门生活还是滋润的,可三个月前沈万均突然离世,丁引的日子就变了,变得狗都不如了。
沈家的田园犬还有大骨头啃,而丁引却只能吃白米饭,想吃肉菜,那只有等众人吃完后弄点残羹解解馋,更过分的是,沈家还把丁引赶出了别墅,在院子里搭了个棚子让他和田完犬做邻居。
丁引此刻漠然地看着眼前一切,他已经习惯了被区别对待。
此刻,他在回忆着自己的身份,可是每次他只要一回忆过去的事情,就会感到头痛欲裂。
他用手拍打着自己的脑袋,轻声嘀咕道:“我到底是谁?”
“你当然是那个没用的废物喽!”就在这时,妻子沈雨晴挽着一名年轻的男子走了进来,嘴角挂着讽刺的笑容。
这名年轻男子,一身花格子西服,加上一双锃亮的棕色尖角皮鞋,全身名牌,和丁引已经洗得泛白的衣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叫马初九,是东海另一豪门马家的大少爷,他一直在追求沈雨晴,可后来沈家老爷子沈万均忽然把沈雨晴嫁给了丁引,这让他郁闷了好久。
自沈老爷子死后,马初九更是明目张胆地到沈家来约会沈雨晴,丁引在沈家连狗都不如,面对这种奇大辱自然也只能把气往肚子里咽。
“姓丁的废物,你知道我今天来干什么吗?”马初九鄙夷地看着丁引,眼里尽是嫌弃,“我实话告诉你,我今天是来提亲的,我要娶雨晴做我的妻子,而你将会被赶出沈家。”
被如此羞辱,换作任何男人都受不了,可是丁引却什么办法也没有,他选择了懦弱。
这三个月来,他已经习惯了懦弱。
见到马初九到来,沈家所有的人急忙起身相迎。
“雨晴啊!马少来了你也不提前说一声,让我们好去出去迎接啊!”丈母娘余丽华脸都乐得开花了,她一直想把女儿嫁给马初九,只是当初有沈老爷子,她未能如愿。
“伯父伯母好!”马初九急忙把手里提着的两个袋子递了上去,“伯父,我知道您爱抽雪茄,这是我托朋友从古巴带来的雪茄,希望您喜欢。”
岳丈沈春急忙接过袋子,“马少太客气了。”
马初九把另一个袋子递给了余丽华,“伯母,这是最新款的爱马仕。”
接过袋子,余丽华老脸上厚厚的脂粉都快要笑得掉下来了。
“马少有心了,快过来吃饭。”
其他沈家的人也纷纷起身与马初九打招呼,马初九不屑地瞪了一眼角落里的丁引,随即拉着沈雨晴的手坐入席间。
“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沈雨晴忽然站了起来,笑道:“我今天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我要跟废物离婚,和初九结婚。”
“好!早该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