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也在看她,不过他的眼神就挺玩味了,开局一个罗宾?
啧,忒俗!
爷偏不上当!
他桀桀笑道:“吔,这不是行走的7900万贝利吗?”
话刚说完,林奇自己脚下一软,不慎踩到了垃圾堆空陷处,整个人叮呤咣啷从顶上滚了下去,“邦当”一声坠到地面,摔了个酸爽。
“……”
林奇半晌才爬起来,痛得龇牙咧嘴。
破碎的记忆之中,身体原主似乎是挂掉后被人随便扔到垃圾堆里的,这身子骨现在可经不起造啊!
“小白兔溜得还真快……”
林奇淋着细雨,就地而坐,左右一看,小罗宾果然已经不见了踪影。
也不知道自己刚才一口道破7900万的身份,把全岛同胞被海军屠杀殆尽、满西海逃亡的小罗宾吓成了什么样子,以至于转眼的功夫就跑没影了……
“我这心里怎么还空落落的了呢……”
林奇酸酸地说。
忽然,耳边听见脚步声踩着碎雨靠近。林奇扭头一看,濛濛荒野的那端,跑来一个穿着黑色西装、戴黑色帽子的壮汉。
尤其是令林奇瞳孔一缩的是,这西装壮汉的手上,还抓着一把枪。
阴雨天,小男孩,持枪的黑衣人。
不对劲,不对劲!
“喂!那边的小子!”西装持枪壮汉将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扔到林奇面前,在雨中大声问道,“有没有见到一个黑色长发、体格很瘦、大约比你矮上一个头的女孩?嗯……她是墨绿色眼珠,鼻梁挺高……”
流浪狗被粗鲁地扔到林奇脚边,呜呜叫了两声,特可怜兮兮的模样。
林奇状似茫然地抬头,看着持枪壮汉的脸,天真地问道:“好奇怪哦大叔叔,阴天下雨,你戴墨镜,不会看不清路吗?”
“小子!我是问你,有没有见过那个女孩!”黑西服壮汉抓紧手中的枪,一脚踢了一下脏兮兮的流浪狗,斥责道,“这只狗碰到过她,刚才一路往这里跑!那女孩肯定离这不远。快说,你有没有见到?”
小狗被踢得又一声呜咽,往旁边的垃圾堆走去,被林奇拽住小尾巴,一把捞了过来。
“真的不会看不清吗?”林奇抓着小狗的两只前爪疑惑道,“肯定会看不清的吧,你看天气多阴啊!”
“臭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