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不打击,“爱子心切”的他,为了帮着给儿子走私回来的货物找销路,不惜厚着脸皮到处打电话、拉关系。
为了让儿子走私资金充裕,他施加影响,让政府出面担保,在境外银行给其儿子的公司贷款4000万元港币。
儿子的货物被查扣了,他亲自出面替儿子搞掂问题,或者摆平出问题的人!
如果仅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来说,陈铜庆绝对算的上是一个“完美的父亲”,儿子要钱他给钱,儿子要渠道他给渠道,简直是每个人梦寐以求的父亲角色。
当然,最后也正是因为他这种“无私”的父爱,将爷俩儿给一起送了进去。
不过别慌,其他人都得死,他们爷俩儿不用,刑不上士大夫嘛,估计这爷俩儿早几年就该出来了吧!
玖叁年的时候,粤省加大了对东部地区打击走私活动的专项斗争,于是乎,走私的重点地区就转移到了粤省的西部地区。
而陈铜庆上任之后,只顾着喝酒、捞钱,卖官鬻爵了,对于走私的事也不甚在意。
当地的干部和有关部门,更是把这样的“民间贸易”,当做了一个“脱贫致富”的手段,对走私活动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使得走私活动在战江日渐猖獗。
最后竟然到了,当地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公然参与的程度。
比如,主管打私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叶振成,擅自批示借出物价调节基金和粮食风险基金1000万元,其中六百万用于走私活动。
副市长杨衍青向战江海关关长曹秀康行贿200万元,让他为自己的走私活动提供便利。
打私办主任郑炳林,亲自出面替走私分子与海警协调,放行查扣的货物,并获利。
政府主管经营的外贸码头,竟给走私份子划拨了一块儿区域,专供他们走私成品油使用。
霞山区国税局与走私分子林春华合伙开办公司,为其提供虚假的增值税发票,使走私油可以合法销售。
海关关长曹秀康到任不久,便被走私团伙的糖衣炮弹和女色击倒。
包括海关港口办集装箱科、调顺办事处、水东办事处监管科等部门的所有人员,在走私分子的重金收买下全部被拿下。
到玖陆年的时候,战江当地已然形成了三大走私团伙势力,也就是当地人称的“三大王”。
最牛的是李深团伙,他也被称作“报关大王”。
他一开始是走私汽车、汽车配件、钢材为主,后来利用张猗以女色将曹秀康拿下,又通过金钱和女色,将海关、边防、商检、港务等执法监管部门的关键岗位全部打通后,就专门做起了,替其他走私份子提供“通关”的服务。
不仅如此,他还跟战江的打私办,以及边防分局合伙成立了一家拍卖行。
这样,李深团伙就形成了走私、通关、拍卖罚没走私物品、洗白的一条龙作业。
另一个行事最野、胆子最大的是林春华团伙,他是专门走私成品油的,也被称为“走私油大王”。
为此还不惜投资上亿元承包码头,然后购置油轮,实现了运输、码头、仓储、销售走私油料的配套经营。
仅玖柒年一月到玖捌年九月,这个期间,其走私数量就占了战江地区所有成品油走私总量的85,同时也占到了,同时期全国进口汽、柴油总量的十分之一之巨。
背景最深的团伙,自然就是陈衙内、陈厉生了,毕竟有老子罩着嘛。
他主要是走私汽车的,顺带着还会走私点成品油,所以他的称号是“走私汽车大王”。
他们这些团伙,倒是各有分工和侧重点,互相守着自己的生意不越界,别说,还挺讲江湖道义的呢!
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并不是所有人都是瞎子,战江如此的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走私,最终还是被捅了上去。
于是,从去年(玖捌年)九月份开始,由中字头的部门亲自出面组成领导小组,并从有关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工作组,调查处理战江存在的严重问题。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有的人跑了,但大多数人还是被抓了。
像几个走私团伙的头目,李深、林春华、拉曹秀康下水的张猗等人一个没跑掉,还有更多的干部和官员被抓。
仅仅是海关一个部门,涉案人员就达到了132人,其他的加起来更多,这还不算那163个自首、主动交代问题的呢,总数的话,至少有大几百人。
可能是顾忌到影响,也可能是有些人不值当的拉出来“示众”,反正在玖玖年公开审理这起案件的时候,只拖出来了八十多个人。
最后的判罚结果,可能很多人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并罚,判处那几个走私团伙的头目,李深、张猗、林春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走私头目邓崇安(陈衙内手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受贿罪,判处战江海关关长曹秀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调查处处长朱向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面这些都是“真”死刑,不带“缓”的那种!
他们六个倒是“不服”,提出过上诉,却被直接驳回了。
当然,还是下面肯定还有一堆是死缓的、无期的、有期的。
这其中就包括,被判处死缓的战江一哥陈铜庆,以及三大走私团伙、“三大王”之一的陈厉生父子二人。
还有副市长杨衍青、边防分局局长邓野及政委陈恩等人,也是死缓。
另外还有二百多公职人员,受到了纪律处分,算是逃过了一劫,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样是“旗鼓相当”的三大走私团伙头目,李深、林春华都被毙了,甚至连陈厉生的手下邓崇安都判处了极刑,而陈厉生虽说也要坐十四到二十年牢,但至少命是保住了。
六五年出生的他,即便是在里面待二十年出来,也不过才五十来岁,就算想生孩子都还来得及,啥事都不耽误。
这又有点跟慕马大案中的刘勇类似了,没事老往衙门口凑乎啥?
你看,一出事,你死了,人家十几、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这事你哪儿说理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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