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可不是内地那种加了各种料是馒头啊,惨白惨白的,让人一看就不舒服。
正常的馒头是那种乳黄色,这是小麦正常的颜色,一出锅就跟麦香味扑鼻,不用就着任何东西,吃起来都非常香。
这是兵团人很多年以来的主食,基本上一天都离不开。
当然,这也跟北疆的小麦有关系,这个不吹不黑,去过北疆的人,一尝你就知道了。
叶雨泽是被香味给馋醒的,睁开眼,一盆子羊排摆在茶几上,边上是几个冒着热气的大馒头。
叶雨泽一骨碌爬了起来,饿不饿的不知道,反正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就是需要食物。
金花没有让叶雨泽喝酒,而是拿出一瓶格瓦斯,这是北疆人的饮料,味道酸甜,据说是有点酒精,但是叶雨泽喝不出来。
在金花面前,叶雨泽是很放松的,就跟在家一样。
羊排很快就被他干掉了一半,金花一边给他擦着嘴,一边埋怨:
“又没人跟你抢,你就不能吃慢点吗?细嚼慢咽才是好习惯,还是学医的,咋就一点不注意?”
叶雨泽笑笑:“牙齿没干完的事儿交给胃,不然这些零件留着干嘛?”
金花哭笑不得,这个男人一直就这样,不拘小节,洒脱不羁,若不是认识他,谁也不能把他和战士集团老总联系到一起。
不过军垦城的人都知道他这个习惯,因为经常会在某一个苍蝇馆子碰到。
他这个人很少去大饭店吃饭,除非必要的应酬,再说他也基本上不应酬,应酬就是和三五好友喝点小酒。
爱吃的东西也无非是手抓肉,手抓饭,拉条子之类的北疆特色饮食。
后世短视频满天飞的时候,一些博主为了博眼球,恨不得宣传的全世界人民都喜欢华夏美食。
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的,各地都有自己的饮食习惯,即便华夏美食传过去,也要根据当地人口味进行改良。
不然,除了华人吃,老外不可能吃的。偶尔尝尝鲜还可以。
不过这事儿倒也不是绝对的,毕竟华夏也有一帮喜欢白人餐的,说是健康。西方人喜欢中餐的也不可能没有。
这种事只能是个例,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当地饮食,从出娘胎就养成对口味和习惯,哪有那么容易改?
吃饱喝足,叶雨泽就要告辞,金花又拉住他。
“你刚才还没睡醒呢,再去睡会吧。”
叶雨泽不知道金花姐这是怎么了?她很少这样要求别人做什么的,不过叶雨泽还是选择了听话。
只是叶雨泽躺下不久,在外面转了一圈的金花也回来了,插上了办公室的门,然后除去外衣就躺在了叶雨泽身边。
这事儿叶雨泽并没有抗拒,以前两个人在一个被窝也睡过。
只不过这一次,金花明显不太对劲了,躺下后就抱住了叶雨泽。
叶雨泽一时间有点懵,这个姐姐很少这样啊,除非紧张的时候,今天这是咋了?
不过叶雨泽对于金花姐是没啥抵抗力的,有也放弃,这个女人命苦,他不介意把能给的都给她。
“雨泽对不起,今天丽娜的事情对我影响很大,我老了,很快连想做的事情都做不成了,如果这辈子不把自己交给你,我死了都会遗憾。”
叶雨泽明白金花姐指的是什么?他和亦菲等于都是自己救的,对于女人来说,以身相许可能就是最好的报答了。
这种观念不能去分析对错,是人类本能的一种反应,作为男人,受之有愧也好,受之无愧也好,今后都应该珍惜这个女人。
冲了个澡,叶雨泽回家了,晚上还得跟魏玉祥一起吃饭。
来的时候那个电话,魏玉祥挂了,这已经是他能表达的最大不满了。
但是事情的发展叶雨泽都看见了,魏玉祥还是按照叶雨泽的意思给办了。
事情的对错且不论,能在老婆和兄弟之间选择兄弟,叶雨泽已经知足了。
虽然魏玉祥属于他的下属,但那也是工作当中。这种家务事能有这样的态度,已经说明了很多事儿。
并且还是因为一个女人,无论怎么说,叶雨泽在这件事儿上,都不该有倾向性的。
但叶雨泽还是偏向王丽娜了,虽然有着各种原因,但还是不该,毕竟如果叶风如果娶王丽娜,叶雨泽是咋都不可能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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