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从纸抽里扯过两张纸巾,帮着项南方轻轻拭去嘴角的油渍,然后说道:
“小时候家里穷,所以总是会想方设法用最简单的材料做出最好的味道来,我是这样,我弟弟二强也是如此。这样的粗茶淡饭偶尔吃吃会感到新鲜,真要是吃一辈子谁都会生厌的,以后我会想方设法变着花样的做给你吃。”
项南方用她细白的柔荑握在叶晨的手上,然后神情认真的说道:
“一成,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在我心里,你就是我的敬亭山,只要是和你在一起,哪怕是粗茶淡饭我也会吃的别有一番滋味的。找个时间,跟我一起回家见见我的爸妈吧,咱俩的事情该定下来了。”
“好啊。”叶晨笑着回道。
其实提出来让叶晨去见自己的父母,项南方是做过强烈的思想斗争的,甚至是现在她的心情都非常的忐忑。
阶层的差异是永远都不可抹杀的,项南方不知道叶晨在去自己家见过自己的爸妈后,心里会不会有什么想法。
她甚至在考虑自己该怎样给叶晨一个保证,保证她和她的家人没有等级观念,真的在一起了永远都不会嫌弃他。
只是刚有了这个想法,项南方却觉得有些荒诞,这算什么?如果叶晨真是一个畏畏缩缩,怯懦的人,那只能说他们的缘分未到,这个世上多的是擦肩而过的男女,哪怕他们彼此之间互有好感。
叶晨倒是不知道项南方的内心戏那么多,毕竟女强男弱的婚姻他也不是第一次接触了,刚进诸天世界,他和周晓白的结合就是这种情况。
当时因为叶晨的性格拧巴,两人直到他返城以后,才正式扯证结婚,那时候二人也都三十出头了,这让岳父周震南颇有微词,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嫌弃自家闺女呢。
而现在叶晨可不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了,他历经这么多的诸天世界,在心理年龄上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妖怪,没谁会比他的心态更稳了,所以他根本就没在怕的。
不过为了显示出自己的尊重,他还是仔细的准备了这次见面。翻箱倒柜的从自己的衣柜里找出一套订制的白色开司米西装,当时这套西装穿在他身上,就连给他做衣裳的李顺昌的老师傅都叹为观止。
这个年代是没人拿开司米做西装的,最早出现这样款式的装扮是在二零一零年巴黎时装周春元素男士单元,夺得了当时的大奖。
开司米西装可以说引领了后世时尚界的潮流,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在男士时尚界占统治地位的服装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西装,无论是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他都是男士最体面的着装。
开司米西装有一个显着的特点,那就是柔和。如果说以往的西装是用男人的身体撑起来的,那这一身西装穿在叶晨的身上,却仿佛是长在了上面,贴身的不得了,异常的相得益彰。
相比正式的西装,它少了份刚挺,多了份圆滑,给人的感觉是藏而不露,充斥着一种低调的奢华。西装最好的面料是羊毛面料,但是开司米却是最顶级的山羊绒。
羊毛与羊绒仅仅是一字之差但是用途却千差万别,因为开司米面料非常的柔软,大多用于做围巾、手套之类的,在这个时代用来做西装的是前所未有的。
原世界里,宿主乔一成去到项家登门拜访,穿了一身行政夹克,这在叶晨看来有些太过老气了,充斥着沉闷的味道,显不出年轻人的朝气蓬勃来,所以他特意在着装上花了心思。
最主要的是穿行政夹克的那都是什么人?都是李达康、祁同伟、沙瑞金之类的,倒不是说普通人不能穿,可是叶晨一个电视台的记者,哪怕是项家未来的姑爷,穿这么一身去到项家,怎么看都是不那么和谐的,有种班门弄斧的意味。
叶晨去的时候,还特意带了一幅名家的字画。时隔多年,叶晨再一次来到了颐和路,颐和路是民国建筑聚集区,这里拥有二百多座民国政府要员的宅第公馆,有句话说,“一条颐和路,半部民国史”。
高大茂密的梧桐树仿佛隔绝了一切喧嚣,颐和路百年以来一直保持着它特有的宁静与浪漫。颐和路最美不过深秋,梧桐叶片片飘落,颐和路的风情更浓。
项南方家便位于颐和路公馆区第十二片区,江苏路三号,能住在这里,足以证明项家的身份显贵。不过叶晨丝毫没有露怯,大大方方的进到了里面。
叶晨送给自己未来岳父的是一幅金陵有名的书画大家刘海粟先生的国画,因为工作的原因,他曾经采访过刘老。
因为叶晨学识广博,谈吐优雅,高情商的对话,使得两人成了忘年交,哪怕老先生晚年在魔都生活,两人也经常书信联系。
项南方的父亲拿着放大镜认真的端详着这幅画,满意的点了点头,笑着对叶晨说道:
“小乔啊,让你破费了。”
叶晨一边帮着把画卷起来,一边笑着对项父说道:
“伯父,不存在什么破费。我曾经采访过海翁先生,跟他是忘年交,这幅画是他当初送给我的。这些年我们还保持着书信联系,只是可惜,九四年时他因病去世了。”
项父也没想到叶晨的交友广阔,居然还认识刘海粟,一时间找到了话题,有些唏嘘的说道:
“谁都抵挡不住岁月的侵袭,老先生去世的时候,已经九十八高龄了,能跟这样的文人雅士成为忘年交,是你的幸运。”
正所谓听话听音,叶晨自然是听出了自己未来岳父的言外之意,那就是他和项南方的母亲渐渐苍老,以后就把南方交给自己了。
项南方的父母亲都非常的慈祥,在对待叶晨的态度上,也根本不存在什么居高临下,就像宋清远说得那样,是非常好的人。尤其是项南方的母亲,看向叶晨的眼神,完全就是在丈母娘看未来的姑爷。
叶晨和项南方陪着她的父母共进午餐,项北方那个倒霉催的倒是没出现,所以气氛一片和谐。吃过午饭后,项南方挽着叶晨的手臂,两人在院子里四处遛弯散步。
叶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笑着对项南方说道:
“小时候我和弟弟妹妹路过这里,隔着围墙看到里面的环境,别提多羡慕了。想不到时隔十多年,我何其有幸,居然会娶到住在这里的小公主。”
看到叶晨没有任何违和不自然的表现,项南方心里总算是松了口气,对他说道:
“遇到你也是我的幸运,我也没有想到,我们俩之间的缘分居然从你十二岁的时候就开始了,这也算是总角之交了吧?”
不得不说,宋清远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周一刚到台里,叶晨这边才出了电梯,就被宋清远这个八卦的家伙给堵在了门口,笑着对他问道:
“毛脚女婿,第一次上门感觉如何啊?”
叶晨嘿嘿一笑,和宋清远来到了走廊的窗边,对他说道:
“南方的父母还是很好的,都很慈祥,问了问我的家庭和工作情况,然后中午的时候,大家聚在一起吃了顿饭。”
宋清远一拍巴掌,有些狡猾的笑着说道:
“我说什么来着?老乔,你以为皇帝的女儿她就不愁嫁吗?我告诉你句实话吧,也难!学历啦,工作啦,相貌啦,地位啦什么的都容易,不容易的是,人家公主的心里要进得去。
南方的心里有了你,那比什么都重要,不是谁都跟项北方那家伙似的,眼睛长在头顶。最起码我了解的项南方不是这样的人,要不然当初我也不会去撮合你们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