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四大喜事,无非是: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刘念,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年纪三十整,今天是他的大日子,他要结婚了。
妻子是一位富家千金,名叫杨妙,性格温顺,为人善良,肤白貌美。
富家千金,体重不到千斤,需要四舍五入才够。
他们的相遇是在一次英雄救美中。
提一嘴是女英雄。
刘念穿着一身得体的黑色西服,系着不算规范的领带,看他的外貌,比他胸前那一朵玫瑰花还要夺目,是一个妥妥的美男子。
他的妻子杨妙身穿白纱裙,脚踏红地毯,一步步向他走来。
在刘念眼中,杨妙那富态的身躯,完全没有掩盖住她那紧张的面容,导致她脸颊时不时抽动一下,十分可爱。
但是在周围的宾客眼中,杨妙魁梧的身形,地上因她走过留下的凹痕,让宾客们时不时转头对新郎投来怜悯的目光。
起初还有人认为刘念与杨妙这个千斤小姐结婚是为了钱,只是当宾客们看见杨妙脸上时不时浮现的邪魅笑容,脑中冒出一个想法:
单单觉得为了钱,应该犯不上,犯不上,……犯不上。
婚礼的喜庆气氛来着于音乐,准确的说应该是只来自于音乐,因为台下的宾客的表情木讷,仿佛是在看一场悲剧发生。
婚礼在这诡异的气氛中进行着。
神父朗读着手中的宣言,为两位新人送上祝福。
只是神父时不时向刘念传递着醒目的眼神,那眼神仿佛是在说:
“你如果是被胁迫的就眨眨眼,我帮你报j。”
只是刘念对此无动于衷。
神父开口道:“在天父的面前,新郎刘念,你是否愿意娶你身边的漂亮女子杨妙,为你的一生结发妻子,无论是疾病,贫穷,富有,残疾,都不离不弃,一生照顾她,爱她,接纳她,永远忠诚于天父所赐给你的妻子,直到生命的终点。”
刘念看着杨妙紧张的面容,开口道:
“能娶到杨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我的杨妙很懒,懒到跑步百米就要休息好久好久。这么懒的姑娘,却能背着受伤的陌生人,行走两个小时。
我的杨妙很贪吃,一天六顿,谁跟她抢,她就咬谁。但是她却能在身无分文时,将仅有的面包送给一个陌生的孩子。